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报名(中职)温馨提示
2016-03-12来源: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网

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6〕2号)文件精神,我校2016年继续开展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及中职毕业生的自主招生。由于广东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正在审批学校自主招生方案,为让广大考生有更充足的时间准备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敬请有志报考的考生关注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我校2016年面向中职应、往届毕业生的招生专业为机械设计与制造B,招生计划共计30人。面向中职应、往届毕业生自主招生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计划(中职)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元/年) 住宿费(元/年)
1 机械设计与制造B 30 3 6000 1200
合计   30      

注:正式录取后,学校不给予调整专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思考,慎重选报。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取得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各专业中职阶段所对应专业与报考所需技能证书类别见下表: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对应技能证书一览表(中职)

招生专业 中职学校对应专业 技能证书或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只要符合其中一个证书要求即可) 技能证书发证机关及等级要求
机械设计与制造B 1.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2.模具设计与制造 3.玩具设计与制造 4.数控技术 5.机械设计与制造 6.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7.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8.工业设计 9.精密机械技术 10.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11.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12.金属材料与热处理技术 13.材料工程技术 14.智能电子 15.电气技术应用 16.楼宇智能 17.计算机控制 18.计算机应用技术 19.机电一体化 20.光电产品应用 21.电子与信息技术 22.制冷与空调设备 23.电梯维修 24.电气运行与控制 25.机电技术应用 26.电子技术应用及以上相关专业 数控车床操作工 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数控车床工
数控铣床操作工
数控铣床工
加工中心操作工
钳工(含机修钳工 工具钳工)
车工 数控车工
铣工 数控铣工
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机械CAD)
计算机绘图员
计算机辅助制造程序员
模具工
计算机类中级及以上证
机械专业技能课程证
电工证
可编程控制系统设计师或相关证书
楼宇智能管理员证书
办公软件应用操作员
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电子)证
计算机安装调试与维修操作员证
制冷设备维修工中级证
Pro/E(设计工程师)
电工上岗证
维修电工证
微机安装与维护证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中级证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通过网上报名,并经初审核通过后,须提交相关材料到学校指定的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一)考生阅读招生方案、招生章程,准备报考所需材料、免冠彩色电子相片(用高考报名系统下载的相片)。

(二)考生在规定时间段内,登陆学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ddzs.sziit.com.cn),使用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码注册用户,获取报考序号,登陆面向中职应、往届毕业生报名系统填报申请资料。

(三)学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四)审核通过后,考生登录系统打印报名信息表。

(五)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下列材料到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复审和确认:

1.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并加盖所在中职学校公章。

2.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考报名系统打印《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经本人签名,并加盖所在中职学校公章。

3.户口本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此件与原件相符”章。

4.与报考专业大类相对应的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复印件(证书封面页和内页),并加盖所在中职学校公章和“此件与原件相符”章。获得免考相关专业“技能证书”资格的考生,可不提供相关技能证书,但需提供相关获奖证书。

5.往届生需提供中职毕业证复印件,并加盖中职学校公章和“此件与原件相符”章。

6.获得免试资格的考生除了提交以上材料之外,另需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并在指定时间提交证书原件进行审查。

(六)材料寄送: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报名材料可以邮寄[建议通过顺丰快递(上门收件电话95338)或中国邮政EMS快递(上门收件电话11185)],也可直接到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提交。如邮寄,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送抵我院,凡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送抵,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寄送材料审查结果查询: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复审情况。

特快专递填写方式如下:

收件人姓名:招生就业办公室电话:0755-89226361

单位名称: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188号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致远楼904

城市:深圳市邮政编码:518172内件品名:自主招生报名材料

(七)学校收到考生纸质材料并确认无误,考生将获得复审通过。

(八)通过报名信息确认的考生须于笔试前到我校现场缴纳报名费,打印准考证。(具体方式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了解情况)

(九)进入技能测试环节的考生,来我校参加技能测试时需携带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原件和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

四、考核办法

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

(一)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对报考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文化考试笔试的考生名单,综合文化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在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举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及内容:考试由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环节考核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两个科目,具体考试范围参见《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中职自主招生考试大纲》。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的形式进行,以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职业素养和专业基础为主。综合文化知识考试以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语文、数学、英语)、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应用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为主要内容;专业综合理论考试以考生所报考专业需要掌握的专业基础、综合理论等为主要内容;专业技能考核以考核学生的专业操作能力为主。分值设置:考试总分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满分值为150分,专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三)学校根据报考生源情况及综合文化成绩(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划定各专业综合文化成绩合格线。学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及综合文化成绩,按照专业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名单。专业技能考试名单予以学校自主招生网上公示。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来我校时需携带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原件和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不能及时提供体格检查卡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录取总分=综合文化知识成绩+专业综合理论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根据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入选考生名单报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五)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自主招生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六)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自主招生网站上公示。

五、免试、免考条件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有效),获奖考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应届毕业生,可免考相关专业“技能证书”。

六、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3月15日-3月25日 接受考生网上报名;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
3月18日-3月28日 初审通过的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复印件进行复审。
3月31日 学校自主招生网公布获得参加考试的正式考生名单。
4月7日-4月8日 考生到我校现场支付报名费、打印准考证、熟悉考场
4月9日 综合文化笔试·
4月13日 网上公布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
4月16日 现场递交高考体检卡(加盖中学公章)、缴纳面试费。
4月17日 面试、专业技能考核。
4月24日 学校自主招生网公示拟录取名单。
5月10日前 拟录取名单上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6月1日左右 学校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9月 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同步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具体时间安排以学校公告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自主招生信息网。

七、信息发布

所有关于自主招生的信息都将通过学校自主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的自主招生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188号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致远楼904招生就业办

咨询电话:0755-89226360/89226361

传真:0755-89226363

邮政编码:518172

欢迎关注“深信息招生”微信平台(微信号:深信院招生办)

注:本方案以广东省教育厅最终审核通过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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