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范围与要求
2016-03-11来源:黄山市教育局

一、物理学科

A.测量金属块的密度

B.探究杠杆的平衡条件

C.“伏安法”测电阻

D.测量小灯泡的电功率

E.测量液体的密度

F.探究凸透镜成像规律

二、化学学科

A.二氧化碳的制取和性质

B.一定溶质质量分数的氯化钠溶液的配置

C.氧气的制取与性质

D.盐酸的化学性质探究

E.探究酸碱中和反应

F.氢氧化钠的化学性质探究

三、考试要求

要求考生能正确安装实验装置,选择所需材料用具,能按实验步骤进行各项操作,操作基本正确;准确填写实验结果,有较好的实验技能和实验习惯。

实验操作考查从实验操作技能、实验原理和实验习惯三个方面进行成绩评定。重点是实验操作技能。“实验原理”考查学生在实验操作中对实验原理的理解以及对实验结果的分析能力。“实验习惯”考查学生是否具有良好的实验习惯。如遵守实验室制度;注意安全规则;桌面上仪器、药品摆放整齐;实验中爱护仪器,不浪费药品;实验操作有条不紊;实验完毕后正确处理产物和废弃物,及时拆卸、洗净所用仪器并归原处,擦净桌面等。

四、考试方法

实验操作考查时,由考生在考前通过随机抽签确定考题。考试实行一人一桌,独立操作。每位学生考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到规定时间后,不论实验是否完成或实验报告是否填写完毕,学生必须离开实验室。每位监考教师次监考人数不超过4名,单独赋分。考试时编制有统一的评分表,每道题有若干考核点。对某个考核点,完全达到考核点要求的,得满分;基本达到要求的,得一半分;未达到要求的,得零分。教师根据评分细则要求逐项记分,考试结束后对每位考生给出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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