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轻纺与食品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调剂通知
2016-03-11来源:四川大学网

四川大学轻纺与食品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前尚有部分名额接收调剂考生,欢迎符合条件的全国各地高水平考生调剂到我院。

一、调剂基本条件

1、调剂生初试统考成绩符合国家发布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并同时符合四川大学初试合格线,详见:http://yz.scu.edu.cn/zsxx/Details/6aa587f7-364b-48ba-8167-56b9c28c0334;

2、考生必须达到本人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初试合格分数线后方有资格参加调剂。调剂考生必须满足准备调入专业(领域)报考条件。

3、学术学位上线考生可调入相近的专业学位领域。

4、所报考专业考试科目与我院拟接收专业相同或相近。

备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优先调剂。

二、接收调剂的专业

系所 专业代码 拟接收专业 四川大学初试合格分数线
生物质与皮革工程系 082203 发酵工程 总分305,单科45[68]
082204 皮革化学与工程
0822Z2 生物质化学与工程
0822Z1 革制品工程与材料
085221 轻工技术与工程(专业学位) 总分290,单科40[60]
食品工程系 085231 食品工程(专业学位) 总分290,单科40[60]
纺织服装系 085220 纺织工程(专业学位) 总分290,单科40[60]
纺织研究所 085204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总分290,单科40[60]
制革清洁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082204 皮革化学与工程 总分305,单科45[68]
0822Z2 生物质化学与工程

三、调剂程序

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填写《调剂申请表》(见附件1),于2016年3月17日24:00前发至院办李老师邮箱:aggie0804@163.com,联系电话:85405840。

考生发送邮件时,请严格按照【申请调剂专业-初试总分-本人姓名-本科所在学校】的统一格式修改打包材料的文档及邮件主题。如因个人申报信息错误或缺失导致未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填写《复试登记表》(见附件2),由学院具体通知复试事宜。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轻纺与食品学院

2016年3月11日

附件一:调剂申请表

附件二:复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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