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2016年中考报名工作规则公布
2016-03-08来源:贵州教育网

为深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和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满足初中学生多样化升学需求,根据《贵阳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制定本规则。

一、报名组织

(一)全市中考报名工作在市招委会、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招考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二)各区(市、县)招办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初中学校及零星考生的中考报名工作。

原小河辖区的初中学校及零星考生报名工作由花溪区招生办负责,原学校代码不变。花溪区招生办要严格把好学籍及户籍审核关。

(三)报名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市招考中心另行规定。

二、报名条件

(一)全市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含文化学科考试和体育学科考试,下同)。有意愿报考贵阳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五年制专科学校的贵阳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

(二)全市所有初中应届毕业生和要求升学报考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五年制专科学校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都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学业(升学)考试报名。

(三)报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学生须初中毕业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能适应高中阶段学习、身体健康。

(四)具有贵阳市正式学籍但无贵阳市正式户籍的初中毕业应届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升学。对在贵阳市连续就读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且初中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并有该校三年正式学籍的考生需在贵阳市升入高中阶段就读的,可在现就读初中学校参加中考报名,享受学校辖区所在地考生同等待遇(以下简称:同城待遇)。该类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小学学籍材料、小学义务教育证、初中学籍材料和初中三年在同一所学校就读证明材料等。

(五)具有贵阳市正式户籍跨区(市、县)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若在现就读校有三年正式学籍,可根据本人情况选择在有三年正式学籍的就读初中学校参加中考报名,享受就读学校辖区所在地考生同等待遇;也可凭本人户口册和就读学校及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学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区(市、县)招办单独报名。在就读学校学籍不满三年的应回户籍所在地报名。

(六)特殊情况不能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有贵阳市正式学籍、有意愿在贵阳升学的,但不具备同城待遇资格的考生,可参加中考报名考试,录取时可填报国际学校和中外合作项目班、一般普通高中、五年制专科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民办高中。(以下简称:非同城待遇)。各区(市、县)招办及各初中学校有责任和义务提醒这类考生及其家长,该类考生高中毕业高考报名时须按省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请各报名学校务必加强对此类考生和家长的宣传和解释工作)。非同城待遇考生的中考报名由其就读的初中学校统一到当地招办经批准办理“非同城待遇”就地报考升学手续(没有初中就读学校学籍的不能申请办理报考升学手续)后方可报名。

(七)各高中学校招收的特长生必须按规定参加中考报名考试,并按规定参加报考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

(八)初一、初二在校生和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能参加中考报名;在贵阳市初中学校就读的无贵阳市正式学籍的初中应届生不能参加中考报名;无贵阳市户籍的初中往届生不能参加中考报名。

三、报名时间

参加贵阳市2016年中考报名的所有学生(含应、往届生及外地回户籍所在地报名的学生)报名时间均为2016年3月9日至2016年3月18日(共10天)。

四、报名办法

(一)参加中考报名的考生原则上在本人户籍所在区(市、县)招办报名。

(二)具有南明区、云岩区、观山湖区及原小河区(以下简称“三区一地”)正式户籍并在上述辖区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就读学校集体到学校所在辖区招办报名,不再返回户籍所在辖区报名。

(三)具有贵阳市正式户籍在贵阳市以外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凭本人户口册和就读学校及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学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招办单独报名。

(四)具有贵阳市“三区一地”外的其他区(市、县)正式户籍并在该区(市、县)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就读学校集体到当地招办报名。

(五)零星往届生凭本人户口册和初中毕业证书到户籍所在地招办单独报名。社会力量举办的补习班不能作为报名单位组织学生集体报名。

五、集体报名

(一)各校必须按所在辖区招办规定时间到当地招办统一办理报名手续,详见各区(市、县)招办规定的报名时间安排表。

(二)各校报名前要将考生有关证件按报名号顺序整理、排列好,报名时各区(市、县)招办要按规定逐人查验。

(三)各校报名时,各区(市、县)招办审核全部考生材料无误后,现场打印出考生报名信息表一式二份,由招办经办人和学校报名经办人当场核对无误后签字,招办及报名学校各存1份备查。

(四)中考招生中民族的类别只分汉族和少数民族两类,以报名时审核的户口为准,报名后不得更改。其它有关政策照顾项类之后再行填写。

(五)学业考试前,各初中学校按当地招办通知统一领取《中考考生须知》手册及其他有关表册。

六、收费标准

按照黔价费〔2008〕63号规定,参加中考报名的考生须缴纳85元/人的报名考试费。对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考生的减免政策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和规范招生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七、报名准备

(一)各区(市、县)招办在报名工作实施前须做好准备工作。负责汇总各学校负责中考报名的计算机操作人员的基本信息(姓名、联系电话、QQ号码、电子邮箱号码)报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督促各学校负责中考报名的计算机操作人员及时加入贵阳市中考报名业务QQ群,QQ名称一律采用“xx学校+真实姓名”的格式。要对加入工作QQ群的人员提出纪律要求,严禁在QQ群里发布与中考工作不相关的信息和言论。对违反国家互联网信息发布有关规定发布不良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报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学校和个人的责任。

(二)各报名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中考报名工作。办理报名工作的人员须认真学习掌握《贵阳市2016年中考报名工作规则》及相关政策规定,熟悉中考报名程序、流程和条件。各学校要做好报名前的宣传培训、组织保障及有关表册的领、填、核、收等工作。

(三)各校报名前须备有考生户口册、经学籍管理部门审核的学籍名册及少数民族考生的户口原件及复印件、非同城待遇考生的准考手续、同城待遇考生审核手续。

(四)各校要指定专人按《贵阳市中考报名程序》项目要求准确录入本校考生的相关报名信息、采集考生相片、完成体育考试分组。对采集考生信息和相片有困难的学校,各区(市、县)招办要帮助其完成此项工作。按市教育局部署,2016年,体育中考目标效果测试项目分组按照每10人一组进行编组。

(五)体育考试免试生必须在报名前填好《免试登记表》(残疾免试生须出示残疾证,伤、病学生由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学校报名时一并办理免试手续。

(六)办理同城待遇的考生报名前要填写《同城待遇审核表》。

(七)办理非同城待遇的考生报名时,学校在报名前要填好《非同城待遇考生统计表》。

(八)参加中考报名的往届生须提交初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

八、报名程序

(一)统一使用中考报名程序。各校中考报名时统一使用《贵阳市中考报名程序》(以下简称“报名程序”)输入考生基本信息,各学校报名前在指定网址下载或到学校所在辖区招办复制报名程序。

(二)考生基本信息

报名程序中的考生基本信息为:1.报名号;2.姓名;3.出生年月;4.性别; 5.班级;6.考生类别(分应届生和往届生); 7.报考类别(升学考试);8.民族(只分汉族和少数民族两类);9.户籍(分11个区(市、县)和省内、省外); 10.是否系非同城待遇考生; 11.体育过程管理评价成绩; 12.体育考试选项(共两项);13.联系地址;14.联系电话(手机、座机);15.身份证号;16.是否在本校连续就读初二、初三;17. 是否体育免试;18.学籍号。

(三)各校如实将考生相关信息通过《中考报名程序》准确录入,校核无误后将考生报名信息以电子文档提交各区(市、县)招办,各区(市、县)招办汇总审核无误后提交市招考中心。报名数据一经上报,不再更改。

(四)中考报名补充程序的使用

1.中考前,各校应完成考生的毕业考评结果等成绩的输机工作。各校于5月初在指定网址下载或到学校所在辖区招办复制《贵阳市中考报名补充程序》。5月20日前,各学校要将考生毕业考评结果、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升学体育成绩、生物、地理学业成绩(等级)、照顾加分项目等相关信息逐人核对无误后用《补充程序》准确输入并按规定时间报送当地招办。

2、各区(市、县)招办要组织专人对各校上报材料汇总审核,并于5月27日前报送市招考中心。

九、有关工作

(一)3月上旬,部署全市中考报名工作。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及区(市、县)招办分别召开中考报名工作会。市招考中心统一制发《同城待遇审核表》《非同城待遇考生统计表》、《体考免试申请表》等表册,各区(市、县)招办派员统一领取。各区(市、县)招办、各学校要做好政策传达和宣传工作,通过有效方式、有效形式让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及其家长知晓中考报名有关信息。

(二)3月中旬,审核汇总全市报名表册。各区(市、县)招办在报名结束后,按要求上交本区(市、县)的《考生统计表》、《同城待遇审核表》、《非同城待遇考生统计表》、《体考免试申请表》、《未连续就读初二、初三学生统计表》等。

(三)3月下旬,市招考中心统一打印考生《体育考试准考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各校按要求的时间到当地招办领取本校学生的《体育考试准考证》和《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

(四)3月下旬,中考报名结束后,各区(市、县)根据贵阳市教育局印发的《2016年贵阳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制定本区(市、县)体育考试方案和安全预案报备后组织实施。“三区一地”以外的其他区(市、县)招办负责编排本辖区内各校体育考试考点和考试日程安排,并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体育考试。

(五)5月10日前,“三区一地”外的其他区(市、县)招办将体育考试成绩及工作总结(配光盘,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市教育局和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六)考生凭《体育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育考试。

(七)本规则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各区(市、县)招办、各学校可在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本规则及有关通知。

市招考中心网址:WWW.GYZKZX.COM <http://WWW.GYZKZX.COM%0d>

联系电话:85519677、85509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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