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法检公务员资格审查的疑问
2008-10-19来源:云南培训认证网

老师,您好!

我想再问一下:

您说:“所有参加2008年云南省公务员招考面试的考生都需要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加分的证明文件、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各一份。”学生还有三点疑问:

1、关于“学生证”的问题:自毕业生领取档案时,学校已经把毕业生的“学生证”收回并销毁。那么,在资格审查时,是否还需要向毕业学校开证明?

2、关于“加分的证明文件”的问题:少数民族加分需要证明文件吗?需要当地户口管理处开是否是少数民族的证明吗?

3、在资格审查时,是否需要对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这三样证件进行审查?

恭候您的解答

谢谢!

1、学生证是按照招考公告搬过来的,实际上规范的说法是:所有参加2008年云南省公务员招考面试的考生都需要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08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准考证、加分的证明文件、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各一份。

2、少数民族加分规范的要求是开具户口所在地户口管理部门的证明。

3、毕业证是必须审查的,有学位证要求的岗位需要审查学位证、有的地方报到证是必须审查的,建议所有考生:报名时填写了工作单位的准备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三年内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2008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未就业证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人员情况登记表、报到证或派遣证中的任意一样均可)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失业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失业证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失业人员视为有工作经历人员,不属未就业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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