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03-07来源:新疆行政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中青年领导干部的素质,培养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的党政领导干部,经自治区干部教育领导小组批准,自治区党校2016年继续面向全疆招收研究生。

一、招收班次、专业及学制、培养方式和毕业文凭

1.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开设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学制三年。学习采取集中面授、远程教学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2.自治区党校理论研究生班:开设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学制二年,全脱产学习。

3.自治区党校在职研究生班:开设经济学(经济管理)、行政管理专业,学制三年。学习采取集中面授、远程教学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凡学完规定的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根据中发[2000]10号文件,新党发[2000]17号文件和教育部办公厅教学厅函[2004]15号文件精神,分别由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自治区党校颁发毕业证书,待遇按照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生对象、报考条件和招生办法

1.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招生对象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军队和武警等系统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县、处、团级(或相当于县处团级)及以上干部。报考者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理论研究生班:招收对象为党校、高校、科研院所及新闻、出版、政策法规研究部门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工作人员

3.自治区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招生对象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军队和武警等系统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副科级以上(包括副科)干部,报考者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招生采取自愿报名,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通过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报名时间,自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30日止;自治区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报名时间,自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4月10日。在各地州党校和自治区党校研究生部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者,需提供下列材料:1.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内容包括本人行政职务、行政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政治面貌、学历等); 2.毕业证书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干部组织人事部门的职务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交近期白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报考中央党校须交电子版)。报名考试费每人120元,复习资料费按实际价格收取。

报名者必须由本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16年报考党校在职研究生登记表》(打印版无效)(报考中央党校者须填写一式三份;报考自治区党校者须填写一式二份),其中,“组织人事部门意见”需要组织人事部门主管领导亲笔签名或签章,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同时填写组织人事部门座机,以上三项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审核不予通过。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入学考试科目:公共课,专业课。

考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

具体报考事宜请电话咨询:(0991)2658354、2658219

新疆党校网:http://www.xjd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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