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2016-03-07来源: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总体要求,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决定2016年将继续按照2015年方式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职单招),从2017年开始,高职单招将覆盖所有高职专科院校,同时对考试科目、内容、分值进行适当调整,并将高职对口招生和中、高职衔接培养转段考试录取有机整合,进而形成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格局,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英文为Chongqing College of Electronic Engineering。

第三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 沙坪坝区 大学城东路76号,邮政编码:401331。

第四条 办学类型与层次:高等职业教育,高职专科。

第五条 全国高等学校代码:12609。

第六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学校概况:由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市教委与市经信委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创建于1965年,连续两届(2009年、2014年)获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并获二等奖1项;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4年获“重庆市普通高校就业示范中心”和“重庆市普通高校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唯一双示范院校称号,2015年获“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称号。

学校占地1365亩,固定资产15.7亿元,校舍51.8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86亿元,全日制在校生19063余名,馆藏图书120.55万余册;教职工1052余人,其中博士在读博士65人、教授66人(二级教授2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341人。有两位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5位专家被聘为教育部一级行指委委员;建成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建成国家精品课程4门以及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4门,全校教职工公开发表论文3810余篇,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259篇,在EI、SCI等高水平期刊发表论文451篇;获得国家专利授权358项;近年,我校学生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获得各级各类奖项共30多项,其中一等奖共8项。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制度。

第十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挂招生就业处)”,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纪检监督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五章 报名与考试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2016年已参加高考报名的普通文理考生和对口高职考生,具备2016年高职单招报名资格。

第十三条 报名:2016 年3 月7 日 9:00- 3 月11 日 17:00,考生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进入“2016年重庆市高职单招报名入口”,选择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报名页面,并认真阅读招生章程。凭身份证号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根据规定,考生限报一所院校。其中已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对口高职考生,只能填报其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专业类别相对应的专业。未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对口高职艺术和其他类考生,只能填报其他专业。

第十四条 收费:根据市教委的有关规定,经市物价局核准,单招考试费为100元/生。网上报名后即可采用网上支付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不成功。

第十五条 考试

高职单招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1.文化素质测试

凡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免试生除外),均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测试内容主要涵盖中学所学的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以及信息技术等学科的基本知识。文化素质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卷,考试工作由各区县考试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时间 2016年 3月 27日(星期日)下午14:30-16:30。考生在报名区县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考试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2.职业技能测试

凡报考15个高职对口招生专业所对应单招专业的对口高职考生,需直接参加2016年3月19-20日专业技能考试,按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300分折算计入总成绩。

普通文理考生以及对口高职艺术和其他类考生,则参加我校分专业类组织的面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报考高职专业的职业技能适应性能力及专业实践动手能力,对普通文理考生也可考查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知识两门高中技术学科掌握情况。测试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间在 2016年 4月 3日 ~5日期间。考试地点为准考证指定的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校内地点。

准考证(含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考生本人于考试前一周内在我校单招报名系统内打印,考试时考生本人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考。

3. 我校承办2013-2014全国大学生足球联赛总决赛(校园组)并获得第四名,对具有足球、篮球、田径等较强运动天赋的考生,对有一项以上发明专利、二项以上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发明或参加重庆市市级及以上技能性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考生,可将考生号、姓名、照片、有效证书扫描,于报名期间发送至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科邮箱:800034150@b.qq.com,申请专项技能测试。经学校审查公示后,由学校在自主测试基础上,进行专项技能测试。学校按自主测试和专项技能测试二者成绩,取其高计入最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第十六条 成绩和分数线公布

1.公布成绩: 2016年 4月 9日 ,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全市高职单招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情况,分别划定普通文理类考生和对口高职类考生的文化素质测试线,并通过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我校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同时,考生可在我校公众信息网上查询成绩,如有异议,考生可于 4月 11日 下午5点前向我校申请成绩复核,复核申请一律发邮箱至cqcetjwc@qq.com。

2.公布分数线:2016 年4月11日 前,学校分普通文理类考生和对口高职类考生划定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再结合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分别划定预录取分数线,确定预录取方案,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学校向社会公布预录取情况。

3.预录取结果公布:2016 年4月13日 起,学校将经审核通过的预录取分数线及预录取结果,在学校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4月 13日 -19日),同时公布专业录取缺额计划。考生可登录学校公众信息网查询首次预录取结果和专业录取缺额计划。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录取

1. 考生成绩应同时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和我校划定的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考生总分达到学校划定的分专业、分类别预录取分数线(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我校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进行录取,在总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 录取原则:学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即以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一专业招收多个类别,若出现有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类别,剩余计划优先追加到生源充足的同一专业其他类别,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有缺额,再排序录取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以此类推,再有缺额,调剂录取。

3. 身体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其中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不招收有口吃和听力受限考生。不限男女生比例。

4.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5.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在单招报名时按要求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我校提出免试申请。 2016年4月10日前,经市教委审核后,学校进行公示,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即可免试录取。

第十八条 二次征集志愿

1. 2016 年4 月14 日 9:00-17:00,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合格,但未被预录取的考生,可登录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和重庆招考信息网参加二次征集志愿,填报我校录取尚有缺额计划的专业。具体可咨询我校招生办公室。

2. 2016 年4 月16 日 ,若我校有录取缺额的专业,即开展第二次职业技能测试。已参加 “专业技能考试”的对口高职考生直接认定其测试成绩。 2016年 4月 17日 ,划定第二次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再结合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合格线,划定第二次预录取分数线,形成预录取结果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

3. 2016 年4 月18 日 起,学校将审核通过的全部预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4月 18日 — 4月 24日 )。考生可登录我校官网查询预录取结果。

录取确认:2016年录取确认学校提供网络确认或现场确认两种方式,具体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

第七章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招生专业、学制及计划数(合计3505名,见计划表)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计划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普通高中(文) 普通高中(理) 对口高职生 合计 对口高职招收类别 收费标准(元/年)
560701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72 18 90 汽车类 7000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64 16 80 汽车类 7000
560703 汽车电子技术   32 8 40 汽车类 7000
630702 汽车营销与服务 32 40 18 90 汽车类 7000
610301 通信技术 10 60 20 90 电子技术类 7000
610302 移动通信技术 10 60 20 90 电子技术类 *7000
610304 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 10 90 20 120 计算机类 *7000
610303 通信系统运行管理 10 120 30 160 计算机类 *7000
540502 工程造价   64 16 80 土建类 7000
530601 材料工程技术   64 16 80 土建类 7000
540404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64 16 80 电子技术类 *7000
610119 物联网应用技术 34 30 16 80 计算机类 7000
610307 物联网工程技术 34 30 16 80 电子技术类 7000
5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30 15 45 机械加工类 7000
560103 数控技术   70 20 90 机械加工类 7000
560203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55 55 25 135 机械加工类 7000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65 25 90 电子技术类 7000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5 10 45 电子技术类 7000
630903 物流管理 50 30 20 100 会计类 6000
630801 电子商务 50 30 20 100 电子商务类 6000
640105 酒店管理 50 30 20 100 旅游类 6000
630701 市场营销(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50 30 20 100 会计类 6000
610205 软件技术(电子商务平台技术) 40 80 30 150 计算机类 7000
610205 软件技术(物流信息技术应用) 30 50 20 100 计算机类 7000
610206 软件与信息服务 10 30 10 50 计算机类 *7000
610102 应用电子技术   100 20 120 电子技术类 7000
61010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100 20 120 电子技术类 7000
610103 微电子技术   100 20 120 电子技术类 7000
630103 资产评估与管理 40 24 16 80 会计类 6000
630203 证券与期货 40 24 16 80 会计类 6000
630205 保险 40 24 16 80 会计类 6000
660209 影视动画 20 30 15 65 计算机类 *8000
610207 动漫制作技术 20 30 15 65 计算机类 *8000
660203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30 60 20 110 计算机类 *8000
610115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20 12 8 40 计算机类 7000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20 12 8 40 计算机类 7000
610203 计算机信息管理 20 12 8 40 计算机类 7000
610208 嵌入式技术与应用(机器人技术与应用) 20 12 8 40 计算机类 7000
610210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40 24 16 80 计算机类 *7000
610211 信息安全与管理 40 24 16 80 计算机类 7000
560309 工业机器人技术 20 12 8 40 计算机类 *7500
610213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20 12 8 40 计算机类 *7000
合计 865 1937 703 3505    
备注:以上专业学制均为三年;住宿费500-1000/年;学费:收费标准中带*号专业为专业目录调整后专业,收费标准以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校外人员从事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鼓励贫困学生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为贫困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为特困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勤工俭学岗位等。

第二十三条 学生修完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取得达到毕业标准的学分,完全符合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 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网站:http://www.cqcet.edu.cn

联系电话:023-65928128 65928126 传真:023-65928125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76号(401331)

在线服务:800034150(企业QQ)咨询QQ群:71520983

邮件地址:800034150@b.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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