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大学国际汉语教师志愿者选派及管理办法
2016-03-05来源:山东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网

一、项目实施

国际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由中国教育部下属的非政府机构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以下简称“国家汉办”)负责组织实施。山东大学汉语教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由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团委、孔子学院工作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联合招募,国际教育学院项目管理办公室(志愿者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负责志愿者的学籍管理;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落实志愿者中应届毕业生回国后的就业派遣手续,协调有关部门保留其海外任教期间的户口及档案,志愿者期满回国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志愿者的招募、选拔、培训、派遣及任期管理相关具体工作。

二、岗位及要求

山东大学志愿者一般从人文社科类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中择优推荐候选人,候选人需符合国家汉办对志愿者的报名条件及海外具体岗位的相关要求,通过国家汉办选拔考试并培训合格者,按计划派赴海外孔子学院/课堂及大、中、小学,以志愿者身份担任汉语教师,从事汉语教学和中华文化推广工作。

志愿者任期一般为1年,任期届满履职考评结果良好以上者,如本人和接收机构提出续任要求,经山东大学和国家汉办审批同意后可以续任。志愿者服务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志愿者选拔费用自行承担;培训费用、国际机票及任期津贴等相关费用由国家汉办承担。

三、志愿者赴任前手续及管理

1.志愿者报名前应征得导师、所在学院同意及家长支持,通过选拔者不得擅自退出项目。

2.认真参加国家汉办组织的集中培训及学校组织的补充培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培训者,需提前向山东大学、培训机构和国家汉办请假。

3.按要求认真办理志愿者赴任前相关手续,包括签证手续、国家汉办派遣手续、所在学院及学校相关部门赴海外手续。手续办理情况及时通报导师、所在学院及国际教育学院项目管理办公室。

4.按计划时间如期赴任,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赴任的,须提前向山东大学和国家汉办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者可保留出国服务的资格一年;如擅自不赴任,不再保留志愿者身份,取消志愿者申请资格,并承担培训和办理手续的各项费用及损失。

四、志愿者海外任期管理

1.在国外服务期间,服从国家汉办、山东大学、海外任教机构的管理;主动接受我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帮助。

2.严格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遵守任教机构的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和同事。

3.遵守外事纪律,不参与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的活动,不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不参与所在国的政治活动,不从事第二职业和任何以赢利为目的、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严禁夜不归宿,保持严谨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4.与队友、同事、管理教师、志愿者派遣及任教机构保持紧密联系,遭遇突发事件应立即求助于任教机构、山东大学和中国驻所在国使(领)馆。

5.定期向山东大学汇报海外工作、生活情况(赴任第一周、第一月、半年及任期结束时提交工作小结); 按照要求提交调研问卷、文章、新闻稿、照片及影视资料。

6.志愿者须于到岗一周内登录汉办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到岗登记表,下载pdf版并签字后发送传真或扫描件给队组长,队组长汇总后发给山东大学、驻外使领馆/汉办代表处或管理教师。

7.志愿者须于到岗一个月内登录汉办系统在线填写在岗信息栏并保存,在岗期间如有变更事项,请随时更新(务必于在线提交离任申请前更新为最终状态)。

8.志愿者任期内不得擅自离岗回国或去第三国,如有特殊情况,须在任教机构同意的前提下,登录汉办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请假申请,并经国家汉办和山东大学批准后方可回国或去第三国。因私回国或去第三国期间津贴停发;因公回国或去第三国时间在15日以内(含15日)的发给当月生活津贴,且结算时须向汉办提交经批准的请假申请书。

五、志愿者留任、转岗及重新申报岗位管理

1.申请留任、转岗的志愿者须提前征得山东大学、任教机构及国家汉办三方同意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在任期结束前3个月,志愿者须向山东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项目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办理后续手续。在读研究生应先征得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

2.申请留任和同国转岗的志愿者应在任期结束前2个月登录汉办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汉语教师志愿者留任/转岗申请表》,打印、签字后附上《汉语教师志愿者履职考评表》,按顺序提交给任教机构或任教国教育主管部门、山东大学、驻外使领馆/汉办代表处或管理教师审核。经上述机构签署意见后报汉办审批。

3.申请异国转岗的志愿者应登录汉办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汉语教师志愿者留任/转岗申请表》,签字、打印后附上《汉语教师志愿者履职考评表》提交给山东大学,经审核后报汉办,汉办视情况安排选拔、培训或直接派出。

4.经批准的留任或转岗志愿者须于下一任期赴任前登录汉办系统在线填写新任期申请表,岗位申请类型须选择“留任”或“转岗”。其他程序与新赴任志愿者相同。留任志愿者回国期间自行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体检,办理《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根据要求接种相应疫苗,将《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扫描后通过邮件发给山东大学和汉办项目官员。转岗志愿者根据新岗位要求进行体检。不回国的志愿者应于下一任期开始前,在派往国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由驻外使领馆或管理教师、孔子学院(课堂)审核体检结果并报汉办备案。

5.申请转岗和重新申报岗位的志愿者,所申报岗位应为山东大学当年度志愿者招募通知中公示的岗位,赴海外任教志愿者岗位由学校联合发布招募通知的各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发布,学校原则上不受理未列入通知范围的岗位审核和签章。

六、志愿者离任管理

1.志愿者离任前应提前与任教机构协商确认离任回国时间,及时向山东大学、国家汉办报告离任计划。离任前后按国家汉办、任教机构及山东大学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相关离任信息,离任工作总结,行程单均需报山东大学备案。

2.志愿者离任回国一周内,须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到(包括导师、所在学院、研究生院和国际教育学院项目管理办公室)。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说明情况,归校后及时报到。

3.志愿者根据离任时间,提前登录汉办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离任申请,根据离任类别选择正常离任、提前离任或延期离任。打印、签字后按顺序提交给任教机构或任教国教育主管部门、驻外使领馆/汉办代表处或管理教师、山东大学。

4.除赴泰志愿者组织统一乘机回国以外,其他志愿者自行购买回国经济舱机票并垫付机票款,回国后凭相关票据报销。联程机票国际国内段行程须在同一行程单及发票中,食宿、市内交通和绕行超出最捷径路线标准的国际交通费等费用由志愿者个人承担;如预订机票款超过常规额度,需征得汉办项目官员同意后才能购买;如往返机票比单程机票便宜,需征得汉办项目官员同意后购买,并请任教机构或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出具证明材料方可报销。

5.志愿者任期结束后7天内必须回国,不得在赴任国逗留,或到其他城市、其他国家旅游。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回国,需提交书面申请,并征得汉办同意。否则,回国机票不予报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志愿者自负。

6.志愿者应于回国1个月内,将《汉语教师志愿者履职考评表》盖章纸质版、《汉语教师志愿者结算申请表》签字版原件、《汉语教师志愿者任期证明》盖章纸质版原件、机票发票原件、电子行程单、登机牌原件送到汉办志愿者工作处,或邮寄给项目官员。

7.对志愿者的考核评估由海外任教机构、中国驻所在国使(领)馆、山东大学、国家汉办的评价共同构成。根据国家汉办志愿者管理相关规定,如果一年派往1个国家的志愿者数量超过10人,可按照不超过10%(艰苦地区不超过15%)的比例评选优秀志愿者。符合条件者可填写《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申请表》,提交给任教机构,任教机构出具意见后提交到中国驻外使领馆/汉办代表处或管理教师审核。

山东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项目管理办公室

修订日期:201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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