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2016-03-04来源:辽宁大学研究生院

1.考试时间:

外国语 2016年3月19日 8:30-11:30

业务课一 2016年3月19日14:00-17:00

业务课二 2016年3月20日8:30-11:30

政治理论(同等学力人员加试) 2016年3月20日14:00-17:00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政治理论,考试地点在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博远楼309室。

2.考生持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应当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无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不准参加考试。

3.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4.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5. 考试答题一律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外语科目考试还需使用2B铅笔、橡皮。理工学科、经济学科、管理学科考生参加基础课科目、专业课科目考试可使用无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简易计算器。

6.考生按照监考教师指令进行考试。

7.开考后,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8.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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