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016-03-03来源:电子科技大学网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按照不同考试方式和不同学科分别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学院根据名额和报考情况等确定本学院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考生名单。我校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

我校复试工作办法(含调剂)、各学院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将陆续发布在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yz.uestc.edu.cn),各项政策以教育部最终文件为准。

一、统考

学科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 总分
学术学位 02经济学 50 50 80 80 335
03法学 50 50 80 80 335
04教育学 50 50 200   350
05文学 50 50 80 80 335
07理学 45 45 60 70 290
08工学 45 45 60 70 310
10医学 45 45 160   290
11军事学 45 45 60 70 310
12管理学  50 50 80 80 335
专业学位 0251金融 50 50 80 80 335
0551翻译 50 50 80 80 340
0552新闻与传播 50 50 80 80 340
0852工程硕士 45 45 60 70 280
1055药学 50 50 160   310
1251工商管理MBA 80 40     160
1252公共管理MPA 80 40     160

二、强军计划

学科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 总分
所有         245

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学科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 总分
所有         245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学科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 总分
所有         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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