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生)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复试合格拟录取名单公告
2016-03-02来源:辽宁人事考试网

2015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复试工作已经结束,从即日起对复试合格拟录取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024-23128270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024-22696036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024-86686185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2016年3月2日

附件:2015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复试合格拟录取人员名单.xls

详情请见:http://www.lnrsks.com/HtmlNews/kstz/gwyks/2016/3/16329151714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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