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201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初始成绩复核工作通知
2016-02-25来源:天津音乐学院网

各位考生:

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5】9号)、《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学【2015】10号)和《2016年天津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评卷工作实施细则》(津招办高发【2015】3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年天津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初始成绩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须于2月27日下午2点至5点,到招生单位办理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地点:天津音乐学院南校区办公楼2楼213室(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9号)

咨询电话:24160613 13820253527 张老师

二、考生办理成绩复核申请时,须出示本人准考证,填写《天津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始成绩复核申请表》,写清本人姓名、考生编号、报考单位、申请复核科目,交纳复核考试成绩费(每科10元)。

天津音乐学院

科研与研究生处

201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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