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语办字〔2016〕1 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山东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进一步提高我市普通话推广普及和应用水平,市语委办确定将于近期开展2016年面向社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
(一)报名范围
根据山东省语委《关于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语办〔2011〕7号)要求,确定报名人员范围为:本市除高校教职员工和高校学生以外的人员。
(二)报名要求及所需材料
考生须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济宁籍的考生:出具居民身份证、济宁户籍户口簿。
2.非济宁籍在济宁工作的考生:出具居民身份证、有关部门出具的三险参保证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注明工作起止时间、工种、三险缴纳情况、单位意见等内容)。
3.近期电子版照片。具体要求:证件照,JPG格式,照片文件名以身份证号.JPG命名,红底、蓝底、白底均可,照片比例为390×567(宽×高),不大于200K。照片用于准考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二、报名工作、考试时间安排
(一)各县市区报名地点信息
(二)报名工作、测试时间安排
3月9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并将《2016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登记表》(请在济宁教育网文件公告栏本通知附件中下载)和考生电子版照片发送至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邮箱(jnsywb2013@163.com)。《报名登记表》中只需填写红色部分的六项内容,并按照报名表固定格式填写,请务必核对考生信息,确保考生信息正确。
3月15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将《报名登记表》纸质版,报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同时领取准考证。
测试时间拟定3月中下旬,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标明的测试时间及地点为准。
三、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
考生可于参加测试两个月后到“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网站”自行查询测试成绩。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发放,请考生届时联系报名点领取证书。
四、其他要求
(一)考生可在济宁教育网科室主页“语言文字”浏览《山东省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要求及考试纪律》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人员须知》等相关信息,提前熟悉测试流程及测试规定。
(二)考生要自觉遵守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要求及考试纪律,对违反考风考纪者,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按时完成每个阶段和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确保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顺利进行。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2317726。
济宁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