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2016-02-25来源: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拔,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的自主权,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公开,选拔自愿热爱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结合学院的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性质及学历证书颁发

第二条学院是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校,学院是吉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14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单位,学院的培养目标是为铁路和地方经济建设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三条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永吉经济开发区吉桦路666号。

第四条毕业证书: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经教育部、吉林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学院单独招生面向吉林省招生。有关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学院网站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六条考生如生源不足,经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同意后,不足部分则转入学院当年吉林省专科相应批次统招计划。

第四章 报名与考试

第七条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并填报专业志愿,报名网址为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专栏(Http://www.jtpt.cn)。

第八条报考条件:符合吉林省2016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参加吉林省高考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名。

第九条 命题与考试: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在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组成命题组及考评组,在教育部和吉林省考试大纲范围内组织命题及考试,分文化基础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文化基础水平测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数学、语文、外语三科。综合素质测试分科类进行。

1、理工类考生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及形成的基本能力。

2、文科类考生综合素质测试采取面试的形式。

第五章 录取原则及相关要求

第十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专业培养特点对考生的相关要求,按下列原则录取:

1、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2、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学院根据“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3、理工类考生每人限报6个专业,文史类考生每人限报2个专业。

4、对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对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5、所有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政策。

第十二条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

第十三条报考专业志愿时,男女考生应根据相关专业要求进行报考。

第十四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1、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5米以上,男生1.75米以上,五官端正。

3、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5米以上。

4、铁道交通运营管理(车务运转)、铁路物流管理、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铁道通信信号设备制造与维护、铁道机车、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车辆、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道工程技术、铁路桥梁与隧道工程技术、铁路供电技术、铁道机械化维修技术专业要求无色弱、色盲。

第十五条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根据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吉林省2016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吉招委字[2016]1号)精神,不允许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对困难的学生的帮扶政策。

1、在校学生可获得奖、助学金;

2、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入学“绿色通道”。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跟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应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在新生开学时,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发改委核定的最新标准执行。

第七章 招生监督

第十九条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432——66136800 。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本章程以国家政策和规定为依据,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及就业招生处负责解释。

学校网址:www.jtpt.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永吉经济开发区吉桦路666号

联系电话:043266137555,043266137142

联系人:李 欣 刘锡权 付博文 赵丙阳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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