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2016-02-24来源:河北师范大学

各有关学院及学位申请人: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6]1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6]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所用考试大纲见附件1。

在我校某一学科专业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考试语种必须与该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外语专业指第二外语)相同。

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

(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在我校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地理学、生物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公共管理等17个一级学科下所属二级学科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均须参加相应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学科范围、所用考试大纲及指南见附件2。)

申请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硕士学位的人员,须选考政治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申请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的人员,须选考教育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二、考试时间、地点

2016年5月29日(星期日)

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

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详见下载的准考证。

三、报名考试工作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1]70号文件要求,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网址: http://www.cdgdc.edu.cn/pxlsqxt/index.html)。凡在“信息平台”中已经完成信息注册(提交各人基本信息、采集指纹、现场采集照片)及学校资格审查的学位申请人必须通过信息平台完成报名参加同等学力考试、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下载准考证等相关报名工作。

(一)报名参加同等学力考试

3月10日至3月31日期间,“信息平台”将开通全国统考报名申请功能,报考者可登录信息平台,提交申请参加考试的语种、学科以及参加考试所在城市。提交申请后,等待学校“考试资格审核”。

(二)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

3月10日至4月8日期间,已通过考试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报名考试费。

2016年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按考生每科目100元缴纳。

(三)下载准考证

5月23日起,考生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了解考试地点等信息。

四、其他注意事宜

1.考生应在河北省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

2.因信息平台为全国统一平台,请学位申请人严格按本通知所规定时间完成各项工作,以免因错过时间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3.在全国统一考试中因作弊而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2月23日

附件:1.2016年河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报名考试工作流程

2.2016年河北师范大学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大纲及指南使用对照表

3.2016年河北师范大学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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