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省泰兴市选聘党政青年人才简章
2016-02-20来源:中共泰兴市委组织部

为进一步拓宽党政后备干部来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储备更多更好的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党政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和名额

选聘对象:部分高校(名单见附件1)2016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其中本科学历人员须为紧缺急需专业方可报考。

选聘名额:20名。

二、选聘条件

选聘对象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志愿到基层工作,专业水平较高,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具有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如期(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资格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优先选聘经济管理、财政金融、科技服务、旅游文化、电子商务、港口物流、化工安全、工程建设、城建规划、法律、社会治理、新闻、中文(文秘)等紧缺急需专业人员。

(四)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紧缺急需专业的博士生可放宽到32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者。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与初审。应聘人员从泰兴党建网(www.txdj.cn)下载报名表(见附件2),准备好报名照片(近期正面免冠35× 45mm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内)。同时将报名材料(报名表,照片,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奖励及其他相关证书、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等复印件),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姓名+院校+专业】发送到邮箱:txqnrc@126.com。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6年3月2日下午5点前。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选聘条件进行初审。

(二)复审和初试。

初试前先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不能按要求提供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报名资格。复审时进行要素量化积分。量化积分要素主要包括政治面貌、专业背景、担任学生干部情况、表彰奖励、社会实践经历等,报考人员应按规定及时提供有效的量化积分佐证材料。

通过初审的人员统一参加初试,紧缺急需专业博士生直接参加专业考评确定是否聘用,考评办法另行通知。

初试为申论写作,初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试。

根据初试得分排序,按选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复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四)体检。初试、复试成绩和要素量化积分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1.8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政审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考察环节。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政审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签订就业协议书和诚信承诺书。通过政审考察的人选根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逐个征求意见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和诚信承诺书,额满为止,缺额递补。取得签约资格的人员未能在选聘单位约定的期限内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签订了就业协议书且未与选聘单位协商一致而放弃选聘资格的,视为不诚信行为,选聘单位将通过一定形式通报其不诚信行为。

(七)公示与聘用。对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人选在泰兴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出现选聘缺额的,由泰兴市选聘党政青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继续递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聘用通知要求,2016年7月凭本人就业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集中办理聘用手续。未能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选聘资格。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工作合同的,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聘用手续,否则不予聘用。

四、培养管理

1.选聘人员一经录用,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编制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性质,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分别享受事业单位7级、8级、9级职员工资待遇。

2.选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时间一年,其间安排到基层一线进行培养锻炼。

3.选聘人员试用期满后,由泰兴市委组织部、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个人专业特长及岗位适应情况,提出安排建议,提请市编委会讨论。对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人事关系转入人才服务机构,由其自谋职业。

4.选聘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纳入泰兴市乡局级后备干部队伍培养。

五、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六、本简章由中共泰兴市委组织部、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7632183,13655265126。

监督电话:0523-87632563。

中共泰兴市委组织部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18号

附件1:部分高校名单

附件2:2016年江苏省泰兴市选聘党政青年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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