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丽水市松阳县古市镇城建监察中队招聘协管员公告
2016-02-17来源:松阳县人民政府网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古市镇城建监察协管员2名(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热心城建监察协管工作。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松阳县户籍。

3、男性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含高中)专业不限。

4、在笔试、面试总分相同情况下部队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二、招聘方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1张,于2016年2月23日到松阳县古市镇城建监察中队报名,并按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2016年3月1日上午9:00,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内容为文化综合知识、时事政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笔试占总分的4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2016年3月4日上午9:00进行体能测试(如遇雨天则延后)。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试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2的(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占总分的6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5)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松阳县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

三、录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协管员属自聘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基本工资1600元/月。试用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险等,其他福利待遇参照执行。

松阳县古市镇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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