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16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16-02-17来源: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一、学院名称: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东门龙塘合马路18号

五、报考条件:具有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取得安徽省高考考生号的考生,具体类别如下:

第一类:文理科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第二类: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厅编报201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的通知》文件规定(皖教秘发【2015】190号)要求编制我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另行公布。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安徽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报名时段为2016年3月1日10:00至4日16:00,考生在各市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考生在报名的同时须填报院校志愿,可选报多所院校。

八、考试

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评价方式。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

“文化素质”考试由安徽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法进行考试。

获得学院测试资格者,普通高考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对口升学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的职业技能测试。

2、测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备注

文化素质考试 3月20日上午9:00—11:30 语文、数学、英语合卷;考点设在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

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 4月10上午9:00—11:30 考点设在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3、考试地点

“文化素质”考试考点设在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

“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考点设在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内。

4、考试组织

“文化素质考试”考场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考试由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由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九、测试资格公布: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安徽省考试院公布的文化素质合格线,按不超过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1:1.5比例确定参加学院测试名单,于2016年3月30日前在校园网上公布。

获得学院测试资格的考生4月9日携带如下材料到校交验并领取学院测试准考证:

(一)考生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2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写上姓名、高考考生号);

(三)应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需携带学校开具应届毕业生证明;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农民工、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士兵需提供复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测试费120元;

(五)领取《2016年分类考试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或《2016年分类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准考证》。

十、测试时间:2016年4月10日上午9:00—11:30;测试地点: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十一、测试方式及内容:分类考试考核按报考类别分别进行。

(一)第一类考生必须是已参加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者,参加我院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1、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

职业适应性测试在安徽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学院负责组织笔试方式测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

职业适应性测试:文科测试语文和一般性常识;理科测试数学和一般性常识。一般性常识测试内容含职业适应性倾向、社会时事、思想品德、身心素质、文化素养、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创新思维以及特长等。

3、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150分。

(二)第二类考生必须是已参加安徽省2016年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者;采取职业技能测试方式。

1、职业技能测试方式:

职业技能测试在安徽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学院负责组织笔试方式测试。

2、职业技能测试内容:

职业技能测试按报考的专业测试,内容含专业的基本知识、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思想品德、身心素质、文化素养、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创新思维以及特长等。

3、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50分。

十二、招生录取规则:

(一)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遵循“公开竞争、公开选拔、公开透明”;坚持行政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坚持按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原则;根据学院测试成绩,按不超过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1:1比例划定学院测试合格线。

第一类普通高考考生按“文化素质”考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服从志愿录取,没有服从志愿,按退档处理;考生文化素质成绩相同者,以学院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第二类对口升学考生按学院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

(二)分类考试工作严格按《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5〕10号)、《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招考〔2016〕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参加2016年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四)分类考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阳光工程”招生政策;考生成绩、预录取名单公示时间:2016年4月15日~4月21日;2016年4月25日前将预录取名单报安徽省教育考试院。

(五)考生确认

1、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需在4月28日-29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同时被我院和其他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2、已被我院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3、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4、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5、录取结果于2016年5月15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十三、颁发证书: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校名为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十四、监督机制:

(一)为保证分类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成立由院监察审计处长为组长的分类考试纪律监察组,负责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保证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正当权益,查处考试、录取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对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招委〔2015〕1号)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十五、收费标准:我院严格执行安徽省物价部门所核定的收费标准

(一)学费收取标准为每生每学年:理科专业3900元,文科专业3500元。

(二)学生住宿费标准:800元/学年。

(三)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安徽省物价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十六、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合肥市东门龙塘合马路18号,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邮编:231603

(二)联系电话:0551-67316800(15240019835),67316958(15240019805),67316888?(15240019895),67316808

(三)传真:0551-67316958(招生办)

(四)网址、电子信箱:http://www.ahsdxy.ah.edu.cn?;? ??E-mail:ahsdd@163.com

(五)招生部门:学生处(招生办)

十七、其他须知:

学院具有64年办学历史,占地1040亩;全日制在校生14000人;近年来学院先后荣获“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全国水利系统文明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08年以来连续荣获“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称号。

学院开设有水利、资源与环境、建筑、市政、机电、机械、电子信息、管理工程等八大类60多个普通专科专业;

学院建有一整套《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特困生分类予以奖励和资助,不让任何一位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一)奖助学金: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学院实行学生量化考核,并按学生在校德、智、体、美等综合测评成绩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

(二)特困补助:学院每年从学费中提取部分资金资助特困学生。

(三)缓交学费:对于家庭确实贫困、一时难以缴齐学费的困难新生,学生在入学时可持当地相关部门的困难证明向学院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

(四)助学贷款: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贫困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给予积极协助。

(五)勤工俭学:学院积极为特困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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