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日程章程
2016-02-17来源:安徽医专招生信息网

一、学校全称: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层次: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四、办学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芙蓉路632号(芙蓉路校区)

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387号(芜湖路校区)

五、招生计划(以教育厅发规处下达计划为准)

专业名称 学制(年) 招生类别 招生计划 学费 招生对象
临床医学 3 120 3850 普通高中考生
康复治疗技术 3 文理 100 3900
口腔医学 3 文理 110 3850
口腔医学技术 3 文理 30 3900
护理 3 文理 360 3900
医学检验技术 3 80 3900
眼视光技术 3 文理 40 3900
医疗设备应用技术 3 50 3900
药学 3 180 3900
药品经营与管理 3 文理 60 3900
保险 3 文理 50 3900
公共卫生管理 3 文理 50 3900
卫生信息管理 3 文理 20 3900
护理 3 中职毕业生 120 3900 中职学校考生
医学检验技术 3 中职毕业生 50 3900
医疗设备应用技术 3 中职毕业生 50 3900
卫生信息管理 3 中职毕业生 30 3900

六、考试费

根据皖价费函[2015]45号文件精神,我校收取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费120元/人。

七、考试办法

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考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学校组织。

我校从“文化素质考试”资格线上的考生中,分别按照两类招生计划1:1.5确定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名单,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对口高考报名考生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面试)。

(一)普通高考报名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

1.测试为笔试,满分300分,时间2小时 。

2.测试内容包括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

3.普通高考报名考生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4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60% 。

4.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4月2日9:30—11:30

地点:合肥市经开区芙蓉路632号(芙蓉路校区)

(二)对口升学报名考生职业技能测试

1.测试为面试,采用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含职业技能、职业兴趣、才艺表演、作品展示)的形式,由专家集体评分,满分300分,测试时长10分钟。

2. 对口升学报名考生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60%。

3.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6年4月2日9:30开始

地点:合肥市经开区芙蓉路632号(芙蓉路校区)

八、免试

1.免试方式招收的考生是指免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其招生计划包含在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内。

2. 免试考生必须是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合格者。

3.免试条件(考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总分在260分以上的考生。

(2)获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3)在人社、教育等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市级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4)在军队服役期间获得过三等功以上表彰的退役士兵。

(5)获得过市级(含市级)以上表彰的考生。

(6)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的考生。

4.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完成分类考试招生网上报名、填报专业志愿,填写《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免试申请表》(http://zsw.ahyz.cn分类考试招生专栏下载),于2016年3月31日前到学校招生办交费和办理免试申请手续,并提供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提交材料不予认可。

5. 免试考生录取原则:按照免试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排序,按专业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免试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九、录取规则

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按照总成绩择优录取;对口高考报名考生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按照测试总成绩择优录取。专业录取原则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处理,按照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测试总成绩相同者,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以下2种情况不予录取:

1.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专业,且考生不服从调剂到其它专业。

2.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专业,考生愿意服从调剂,但其它专业已经录取满额。

符合条件的免试考生经审核、确认、公示后优先录取。

十、体检要求

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到后学校将按照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新生体检,如查出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一、颁发证书 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十二、学费标准 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十三、奖贷助补免措施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2.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和单项奖,获奖比例占学生总数20%。

(二)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可在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两家机构申请。

(三)勤工助学

学校提供300余个固定勤工助学岗位供学生申请。

(四)困难补助

1.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4000元/年、3000元/年、2000元/年三个档次,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申请。

2.临时困难补助

资助因疾病或家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引起生活困难的学生。

(五)孤儿免学费

孤儿凭录取通知书及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免除学费。

十四、其他说明

1.分类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通知书与普通高考录取通知书同时寄发。

2.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参与分类招生培训和招生相关工作。

3. 我校最终分类考试招生方案以教育厅发布为准。

十五、联系地址及方式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芙蓉路632号 邮编:230601

联系电话:0551- 62860000

招生网:http://zsw.ahyz.cn

附: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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