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16-02-17来源: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

一、 学校全称: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

二、 办学层次:高职

三、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 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安路68号

五、 学院概况

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位于国家级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聘请经济学博士后,博士生导师,国家“863”首席专家,原南京师范大学校长助理,商学院名誉院长许崇正教授担任院长,著名高教管理专家王端庆研究员担任名誉院长。学院设有经济贸易系、会计系、工商管理系、旅游系、信息技术系、艺术系、基础教学部、思政教学部和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教学机构,国家统招专业28个,其中艺术专业3个。

学院紧紧围绕高职教育的办学特点和“一专多能,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积极探究前瞻性高职人才培养模式。在师资队伍建设上,对青年教师培养,着力引进专业带头人和教学骨干,加大“双师型”教师建设力度;在教学上坚持“课堂与市场相结合,教学与实训相结合,教授与企业家、培训师相结合”。教学过程充分融入行业、企业、职业、实践等要素,教学围绕任务项目,课程围绕岗位能力,教材围绕培养目标。实习实践教学环节;在人才培养上,学院与多家知名企业合作,共同研究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开发校企合作教材,通过订单培养,实现校企深度对接,加强培养五项能力(政治鉴别能力、自我学习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合作协调能力、身心承受能力)、六项技能(商务公关、外语应用、微机操作、语言文字表达、信息处理、书法)和职业素质(职业资质、职业心态、职业道德、职业行为、职业技能)。注重“知识、能力和素养”三位一体,大力加强“双证”融合和“双堂”结合,培养基础知识扎实、专业技能过硬、综合素质全面的技能型、创业型商务人才。

学院以“成就一学生,幸福一家庭”为使命,广泛建立就业基地,搭建就业平台,加强就业指导,开展创业培训,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稳步提高。

六、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6年我校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为1050名,招生对象为已参加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下表(最终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厅公布为准):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备注
计划合计 其中:面向普通高中 其中:面向中职
合计 1050 860 190 面向普通高考报名考生:所有专业均文理兼招,不分文理,统一录取。
市场营销 130 100 30
物流管理 100 100  
电子商务 160 120 40
工商企业管理 100 100  
会计 160 120 40
计算机网络技术 100 60 40
动漫制作技术 100 100  
软件技术 100 60 40
旅游管理 100 100  

七、 报名

(一) 报名对象:已参加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10:00至4日16:00

(三) 报名方式及地点

考生在各市指定的报名点登陆省考试院统一的“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并填报专业志愿。

(四) 志愿填报:普通高考报名考生:考生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考生根据各专业测试类别,可填报1个与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志愿,专业服从志愿无需填报。

八、 入学测试办法

分类考试招生统一采取“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类型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备注
文化素质考试 3月20日上午9:00—11:30 各市指定考点 语文、数学、英语合卷笔试
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4月8日9:00开始 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 考试大纲另行发布

9:00—11:30各市指定考点语文、数学、英语合卷笔试

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4月8日9:00开始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考试大纲另行发布 (二) 考试内容

1. 文化素质考试

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考生须参加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考试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考试大纲见省考试院网站。

2. 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文化素质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300分,详细考试纲要另行发布。

(三) 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免试条件

满足下列其中一条的考生可以申请免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1. 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

2. 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3. 拥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4. 荣获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能双优”称号;

5. 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的复转军人;

6. 在校期间表现优异,取得校长实名推荐资格的。

满足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填写《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免试申请表》或《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校长实名推荐表》,并提供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扫描件。

(四) 成绩计算规则

分类考试总分为6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300分,最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普通高考报名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九、 录取

(一) 普通高考报名考生:所有专业均文理兼招,不分文理,统一录取。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作退档处理。录取时,若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 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按专业分别录取。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若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 录取期间的计划调整原则: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学院依据办学资源情况,将生源不足的专业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专业,根据空缺计划的多少,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 各专业招生录取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十、 时间安排

时间 事项 备注
3月1日10:00至4日16:00 考生报名 考试院统一报名平台
3月20日上午9:00—11:30 文化素质考试 各市指定地点
4月1日前 寄送相关审核资料 申请免试考生
4月6日前 学院公布参加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生名单  
4月7日 考生到校领取准考证,缴纳测试费120元。  
4月8日上午9:00开始 组织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4月15日 学院公示预录取结果  
4月22日 学院向省考试院上报预录取结果  
4月28-29日 考生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 不确认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5月6日后 学院公布经考试院核准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寄发另行通知。  

十一、 招生监督

(一) 为顺利完成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领导和指导下,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并主动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三)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51-68898098

(四)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交申请和材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分类考试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分类考试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上报省考试院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五) 凡在分类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 相关事宜

(一) 入学待遇:毕业证书、学杂费标准、奖助学金、日常教学及其他管理等待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二) 学籍管理:新生入学后,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申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相关规定处理。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学,不得在入学测试方式不同的专业之间申请调整专业。

(三) 身体条件: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四) 收费标准:学杂费及测试费等均按省物价局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五) 已被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六)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安路68号

咨询电话:0551-63350115/63350116

邮政编码:230601

学院网址:http://www.lhub.cn

(七) 本章程由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