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招生章程
2016-02-17来源: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5〕10号)的规定,为认真落实符合安徽省情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构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和中高职协调发展的现代职教体系,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结合我院实际和办学特色,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类型:民办高等职业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559号

五、颁发证书: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六、学校概况

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确立了“立足合肥、面向安徽,为现代服务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办学定位和目标,牢固树立“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育人为根本,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指导思想,坚持内涵发展,形成校企合作、工学交替的办学模式。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教学、科研实力不断增强,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理念和特色。学院目前设置四个二级学院和一部一中心,即管理科学学院、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商旅学院、基础教学部和实验(实训)中心,开设了会计、工程造价、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空中乘务等面向市场、面向现代服务业的35个应用型专业。目前我院已发展为规模适度、质量较高、特色鲜明、在省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高等院校。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始终把学生就业放在第一位,实行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对毕业生实行全程化就业指导与服务,取得了优异成绩,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2012年度学院被安徽省教育厅授予“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称号。

七、招生计划及专业(最终计划以教育厅公布为准)

(一)招生对象:具有我省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院、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事业人员等。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计划数 备注
面向普通高中 面向中职
合计 1750 1430 320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电子信息 70 40 30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电子信息 60 40 20  
610205 软件技术 3 电子信息 40 40    
610207 动漫制作技术 3 电子信息 40 40    
610111 电子制造技术与设备 3 电子信息 40 40    
560703 汽车电子技术 3 装备制造 60 40 20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装备制造 110 80 30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装备制造 110 80 30  
630702 汽车营销与服务 3 财经商贸 50 50    
54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 土木建筑 70 40 30  
540101 建筑设计 3 土木建筑 60 60    
540403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3 土木建筑 60 60    
540502 工程造价 3 土木建筑 100 70 30  
630301 财务管理 3 财经商贸 80 80    
630302 会计 3 财经商贸 100 60 40  
630701 市场营销 3 财经商贸 70 40 30  
630801 电子商务 3 财经商贸 90 70 20  
630601 工商企业管理 3 财经商贸 50 50    
630903 物流管理 3 财经商贸 60 60    
640105 酒店管理 3 旅游 70 50 20  
640202 烹调工艺与营养 3 旅游 80 80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3 文化艺术 60 60    
600405 空中乘务 3 交通运输 70 50 20 合作培养
640101 旅游管理 3 旅游 50 50    
650104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 文化艺术 60 60    
560304 智能控制技术 3 装备制造 40 40    

八、报名

(一)报名条件:

参加安徽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6年全国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考考试报名、并获取省考试院统一编制的考生号。

(二)报名时间及形式:

2016年3月1日10:00至3月4日16:00考生在各市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三)志愿填报: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

九、日程安排

1.2016年3月20日上午考生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

2.2016年4月8日上午,考生到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熟悉考场。

3.2016年4月8日下午组织考生进行考试。

4.2016年4月10日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分数。

5.2016年4月13日前公布预录取名单,并在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6.2016年4月20日前将预录取名单报送安徽省考试院审核,4月28日至29日,考生登录安徽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录取确认。

7.2016年5月10日起,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考核测试

测试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在安徽省教育厅指导与监督下,由我院组织进行。

1.测试内容: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能力测试

2.测试形式:笔试

十一、免试入学条件

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

1.退伍军人;

2.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的;

3.获得一个及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

4.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荣誉的;

5. 校长实名推荐入学的。

十二、符合下列加分政策的另行加分

1.获得校级各类竞赛的,三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10分,一等奖加15分。

2.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初级加10分,不分级的加15分。

十三、考试时间

2016年4月8日14:00—16:00(周五)

十四、录取规则

1.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分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依据考生的总成绩、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针对不同招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五、学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六、奖助措施

学院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

1.学生按政策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学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3.学院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积极协助贫困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十七、纪律督查

(一)为顺利、安全的完成分类招生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领导和指导下,由学院分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学院主动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交申请和材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上报省考试院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四)凡在分类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严肃处理。

十八、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559号

邮政编码:230601

学院网址:http://www.hfbhxy.com

联系电话:0551-63825319 0551-63825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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