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机关2015年选调人民警察体检结论及后续工作安排公告
2016-02-04来源: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关于2015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体检结论公布及后续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成都市公安机关2015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体检结论

请考生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dpta.gov.cn),在成绩查询栏输入本人名字和身份证号查询体检结论。

二、后续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检查安排

体检结论为“暂不作结论”的考生,请于2016年2月16日早8:00到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体检部集中进行进一步检查。体检前一天清淡饮食,体检当天空腹。

(二)复检安排

体检结论为不合格,且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须在2016年2月4日至2月6日将本人的书面复检申请书传真至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传真号:028-86407667,联系电话:028-86407323),书面复检申请书原件于复检当日交成都市公安政治部人事处在场民警。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考生视为认同体检结果。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进一步检查及复检注意事项

参加进一步检查或复检的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未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体检。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成都市公安局组织进行考察。预计考察时间为2016年3月初,请体检合格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未尽事宜,请向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电话:028-86407323)咨询。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公安局

201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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