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临汾市水利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实施方案
2016-02-04来源:临汾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临汾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临人社发〔2013〕201号)文件和《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文件精神,通过资格初审、笔试考试及资格复审,临汾市水利局事业单位(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最终确定面试人11名。结合招聘工作的实际,制定本面试实施方案。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2月20日

地点:临汾市水利局(临汾市鼓楼东大街56号)

二、面试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3、坚持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三、面试方法和内容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从事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容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四、命题范围及考生分组

1、命题范围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基本理论与应掌握的基本技能。

2、考生分组

为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掌握面试尺度,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及考生专业类别,面试采用综合小组进行。

面试工作分组情况:

组别 用人单位 岗位 学历要求 岗位 人数 面试 人数 专业
综合组 临汾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 水保工程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1 3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财务会计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1 3 会计学
临汾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工程质量监督 高级工程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1 3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工程质量监督 工程师(本科及以上) 1 2 水利工程管理
合计   4 11  

五、面试程序

1、所有考生须于2月19日下午15:30报到,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确认身份,安排面试有关事宜。考生面试顺序在当天面试前抽签决定。

2、考生需在2月20日8:30统一进入候考室,并按专业分区就坐待考,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所有考生于上午8:45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号,由保密员登记密封;上午8:30面试考官熟悉题本;上午9:00考官组对前三位考生组织试评,以统一评分尺度;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3、每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根据考官打分情况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考生成绩,签署姓名,再经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官审核签字,当场向考生公布。

4、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等相关材料汇总密封,主考官、监督员、记分员签名,由记分员交保密室封存。

5、成绩公布。工作人员在监督员监督下,将考生面试成绩拆封按抽签序号与考生姓名核对,交由专门记分人员核计考生招聘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及排名顺序于当天在考场外明显位置进行公布。

六、面试考官的组成及工作人员

1、面试考官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成立1个考官组,考官组设7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面试。

2、考场工作人员:面试考场设监督员2名,记分员、计时员各1名。

七、面试评分办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的最后面试成绩按下列办法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求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点)。面试及格线为60分,凡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者,不得进入考核环节。考官打分低于60分,高于90分(含90分)须注明打分原因。

八、面试工作纪律

1、考官及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接受监督,确保面试结果的公平公正,风清气正。

2、面试期间所有人员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单独活动。不得迟到早退,女性工作人员不得穿高跟鞋进入考区。

3、凡考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亲属关系或因其他原因需要回避的,必须按规定实行回避。

4、考官与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禁止考官、考场内工作人员与考场外人员单独见面和交流。面试期间,考官应单独评分,考官及考场内工作人员不得有任何影响考生面试结果的言行;休息期间,考官及场内工作人员不得去候考室走动。

5、考场外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内,不得向考生询问有关考试内容等情况。

6、任何人不得泄露考官打分情况。

7、任何人不得在工作职责之外以任何理由单独进入考场、候考室。如有工作需要,须经主考官、监督员批准,并在监督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

8、任何人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区,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凡不慎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区的,应一律主动上交监督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

9、凡属保密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复制和外传。面试试题不得带出面试考场,由工作人员统一收集保管。

10、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考官和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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