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粮食局201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1-09-06来源: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州粮食流通管理,保障全州粮食安全,根据《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经研究并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面向全州公开选调公务员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的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选调的人数

人数:1名。

三、选调的范围

全州州、县市区、乡镇机关公务员。

四、选调的条件

(一)基本资格和条件

1、参选人员身份必须是在全州范围内已进行登记的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应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6月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在机关工作满3年以上,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不予选调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的公务员。

3、原单位或单位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不同意报名者。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西双版纳报》、西双版纳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州粮食局子站点)、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面向全州发布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可以个人自愿报名,也可以组织推荐报名。如果报考人数不少于5人,报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开考比例可以降低为1:3,但低于1:3时,取消该职位考试。

2、报名时间:2011年9月5日至9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3、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粮食局办公室。

4、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⑴如实填交《西双版纳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⑵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

⑶本人身份证;

⑷毕业证;

⑸学位证;

⑹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5张。

上项材料⑵提交复印件,⑶-⑸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所有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初审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格审查

1、初审。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并在《西双版纳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上填写意见、加盖公章。

2、州粮食局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并发给准考证(须本人亲自领取)。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注明。

笔试结束后,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在西双版纳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粮食局办公场所公示。

2、面试。面试方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均采用100分制计分。参考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计算,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五)体检

根据参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经过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替补。

(六)考察

由州粮食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州粮食局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在西双版纳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粮食局办公场所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符合调动条件,由州粮食局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相关事项

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报名考试过程中,凡有作假、虚报或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报请公务员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如有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 系 人:陈福云  刘存华

联系电话:0691-2123006  2141312

监督电话:0691-2146673

监督单位:州第二纪工委

附:西双版纳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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