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学院2016年在甘肃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说明
2016-02-02来源:衡水学院

一、2016年在甘肃省拟招本科艺术类专业、专业测试成绩认可说明及录取规则如下:

拟招专业 专业测试成绩认可说明 录取规则 备注
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 使用我校专业测试成绩 考生文化、专业均达到甘肃省控制线,参加我校专业测试,并达到我校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后,音乐与舞蹈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30%)由高到低录取。 拟招20
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舞蹈表演) 使用我校专业测试成绩 拟招15
播音与主持艺术 使用我校专业测试成绩 拟招15
广播电视编导 使用我校专业测试成绩 拟招15
美术学 使用省统考成绩 考生文化、专业均达到甘肃省控制线后,按统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拟招10
动画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说明:1.最终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2.专业测试成绩认可说明与甘肃省规定不符的,以该省公布招生计划时的说明为准。3.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与甘肃省规定不符的,按该省规定执行。

二、校考测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

1.测试时间:2016年1月24日 测试地点:兰州文理学院

2.考生可在2016年1月21日---22日办理报名手续。

3.我校预计于2016年3月31日前公布专业测试成绩及合格线。届时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jx.hsnc.edu.cn/hsnc-zhaosheng/)查询。

三、校考测试内容和要求: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测试内容及分值:①气质形象(满分40分)。②指定稿朗读(满分40分),限时1分钟内。③自备稿朗读(满分40分),限时2分钟内。④即兴评述或主持小栏目(满分80分),限时3分钟内。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测试内容及分值:①影视作品分析(字数不少于800,满分100分)。②编写故事(字数不少于800,满分100分)。③叙事散文(字数不少于800,满分100分)。总计限时150分钟。

3.音乐与舞蹈学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

测试内容及分值:①专项(满分100分),考生可选声乐或器乐。声乐专项考生可自备一首歌曲,民族、美声、原生态唱法均可;伴奏带或伴奏光盘考生自带。器乐专项考生任选键盘类、西洋管弦乐类、民族管弦乐类、打击乐类及其他乐器作品一首。②视唱(满分50分)。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的曲目片段(五线谱、简谱任选一条10小节左右)。

4.音乐与舞蹈学专业(舞蹈学、舞蹈表演)

①专项(满分100分)。考生须准备两部作品,可任选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作品测试一般采用独舞或双人舞形式(可选择作品的一个片段),表演时间为2-3分钟。自带测试作品伴奏带。②即兴舞蹈(满分30分)。采用分组展示和单人展示相结合形式。现场根据评委要求和提供的音乐片段即兴表演一段舞蹈(1-2分钟)。③节奏测试(满分20分)。采用考生当场抽题的形式,要求考生用双手击打出所抽试题的节奏内容。每道试题为八个小节左右的节奏类型。

四、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衡水学院 学校代码:10101

学校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号 邮政编码:053000

学校网址:http://www.hsnc.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jx.hsnc.edu.cn/hsnc-zhaosheng/index.php

电子邮件:hsuzs@163.com 招生咨询电话:0318-6016093,6016910

传真:0318-601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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