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学院2016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2016-02-01来源:阜阳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

一、学校全称:阜阳师范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五、学校概况

学校创办于1956年,1977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阜阳师范学院、获首批学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现有清河、西湖两个校区,占地98.7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4.5万平方米。学校设置15个教学学院、1个教学部、1个继续教育学院,拥有56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历史学、法学、工学、农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有3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面向全国招生,现有普通本科在校生1.85万人。学校建有独立学院1个——信息工程学院,独立学院拥有本科专业22个,现有普通本科在校生7377人。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286人,其中专任教师966人,高级职称教师313人,博士学位教师125人;拥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安徽省优秀人才、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津贴、全国和省优秀教师、安徽省教学名师等共计86人;硕士生导师60余人;聘请中国工程院副院长刘德培院士、中国科学院陈国良院士等兼职教授114人。

六、招生对象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工学校,下同)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七、招生专业和计划

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2016年我校计划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收150人,具体招生如下: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学制 招生类别 学费(元/生/年) 备注
学前教育 50 4年 教育类 3500 师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0 4年 信息技术类 4290 师范
动物科学 50 4年 农林牧渔类(养殖类) 3900  

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

(一)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工作由毕业学校所在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按照安徽省普通高考有关规定执行。

九、报名办法及准考证领取

(一)信息采集:考生参加全省2016年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报名获通过。

(二)报名确认:报考我校的考生,3月14日8:30-17:00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我校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报名点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和考生身份证。

(三)缴费:报名确认成功的考生,须交纳120元报名考试费。

(四)准考证领取:考生于3月25日8:30-17:00到我校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我校打印盖章的《2016年阜阳师范学院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确认表》和考生身份证。

十、考试安排

(一)总分750分,其中文化课每门100分,共300分;专业课共300分;技能测试150分,技能测试90分及以上合格,90分以下不合格,学前教育专业课与技能合并测试共450分。

(二)考试内容依据《2016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

(三)命题:自主命题。

时间 3月26日 3月27日起
上午 文化课(8:30—11:30) 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下午 专业理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4:30-17:30)动物科学(15:00-17:30)

备注:学前教育专业课与技能测试合并,3月26日下午开始测试,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十一、查分

考生可于4月1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义的,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查分申请表,并由毕业学校招生办或所在市教育局职教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4月3日17:00前传真至阜阳师范学院招生办(0558-2596225),由我校汇总核查。经核查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

十二、录取

(一)录取原则

技能测试合格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考试成绩总分排序,择优录取;考生考试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技能测试、语文、数学、英语。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fuu.edu.cn/zs/)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4月10日前学校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符合免试录取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16年阜阳师范学院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见附件),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格交市(含省直管县)教育局审查,并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考生报名信息表和经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申请表于现场报名时交我校审核。审核通过后,于3月16日参加面试,面试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如考生免试、免测审核不通过,还可继续参加3月26日开始的考试。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录取通知书预计于8月初与普本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

(二)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三)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同时要调查清楚责任,依法予以处理。

十三、鼓励政策

严格按照《2016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皖教职成〔2015〕15号)的文件精神执行。

(一)近三年来(含2013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填报学校志愿,经招生本科院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

(二)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市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可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16年阜阳师范学院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见附件),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格交市(含省直管县)教育局审查,并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考生报名信息表和经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申请表于现场报名时交我校审核。审核无误后公示。

十四、管理与就业

在校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按普通高校相同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的同等待遇;在校学生的管理按《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对口招收的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十五、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学前教育专业为3500元/生/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为4290元/生/学年,动物科学专业为3900元/生/学年,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8-2596225(兼传真)

考风考纪举报电话:0558-2596174

联系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十七、其他须知:本章程如与安徽省教育厅的规定相冲突,以安徽省教育厅的规定为准。

十八、本章程由阜阳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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