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2016年艺术本科专业(表演类)招生简章
2016-01-30来源:同济大学

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表演本科专业设于2004年。影视剧表演方向依托上海深厚的影视文化底蕴以及区位优势,在专业知识学习和表演实践训练的同时,注重学生人文艺术素质与综合表达能力培养,积极开展国际文化交流以拓宽学生的国际化视野,从而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现代影视表演行业的需求。该专业学生毕业去向包括各类影视制作公司以及文化和教育事业单位等。毕业生大量从事专业影视剧、广告拍摄工作,并活跃在专业话剧舞台上。

一、招生专业

表演专业(影视剧表演方向):本科,学制四年,每学年学费10000元。

二、招生地区和计划

招生计划:共12人(文理兼收),具体招生地区名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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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教育部有关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考试。

2、参加高考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表演类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表演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

3、品行良好,年龄24岁以下,具有良好文化素养与艺术素质。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听力正常,无生理缺陷,男生身高 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四、录取及复查

(一)录取

1、考生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所参加高考省份表演类专业统考(影视剧表演方向)本科合格线,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参加高考省份高招办划定的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批次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才有资格进入同济大学录取程序。

2、同济大学按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投档成绩计算合成分[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40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满分)×600],文理科考生一起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合成分相同考生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4、同济大学以第一学校志愿招生录取,当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不满招生计划数时,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考生,余下招生计划补录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二)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工作。一经发现有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65982643、65983643、65981523

艺术与传媒学院咨询电话:021-65983947

监察部门联系方式:电话021-65980710,邮箱jcc@tongji.edu.cn

六、其他

1、本简章解释权属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2、本简章条款最终以我校2016年招生章程为准。

3、若教育部2016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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