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泸州市纳溪区城管局绿化所招聘启事
2016-01-29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1、招聘单位:纳溪区城管局绿化所

2、职位要求:熟练掌握园林修剪技术、熟知绿化植物的生长习性,合理安排施肥打药。

3、用人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从事三年以上园艺管理工作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园艺管理成果)。

b、具有园林(艺)技术相关资格证。

C、职业中学(中专)及以上园林(艺)专业的。

因工作要求,限40岁以下男性。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用人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两年。

4、岗位职责:纳溪城区绿化管护。

5、待遇:面议。(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购买相关保险)

6:联系电话:0830-3368287

纳溪区城管局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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