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嘉定区燃气管理事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6-01-29来源: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网

为进一步加强嘉定燃气管理,嘉定区燃气管理事务中心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情况如下:

主管单位 用人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岗位类别、性质 招聘对象 最低工作年限 政治面貌 年龄上限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户籍要求 专业要求 其它条件 备注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燃气管理事务中心 燃气管理 从事燃气行业管理、检查等 1 人事代理 不限 不限 不限 30周岁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限本市 不限 1、具有良好的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撰写常用文能力,人际沟通能力。2、男性,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慢性疾病,裸眼视力在1.0以上,身高在170MM以上。无不良嗜好。3、具有吃苦难劳精神,适应野外、夜间、节假日经常性处置突发事件能力。4、本区户籍,常居住地在嘉定镇附近,能在半小时内到达单位。5、具有汽车驾驶证,能熟练驾驶车辆。  

报名时间:2016年1月29日至2月22日

报名方法:

1、现场报名:有意者可填写《嘉定区燃气管理事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身份证,个人简历,以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学历学位证书等)交至嘉定区燃气管理事务中心(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室)。

2、投递简历:有意者可填写《嘉定区燃气管理事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身份证,个人简历,以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学历学位证书等)邮寄至嘉定区燃气管理事务中心。

考试及录用方法:

初审、面试、组织考察和体检相结合的方式,经综合评定后择优录用。

联系方式:嘉定区燃气管理事务中心,电话:69989482联系人:张女士

邮寄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A227室,邮编201899

嘉定区燃气管理事务中心

2016年1月29日

附件:嘉定区燃气管理事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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