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宁波市海曙区面向高校优秀学生干部选拔街道(部门)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的公告
在2016年宁波市海曙区面向高校优秀学生干部选拔街道(部门)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中,因个别考生放弃或资格复审不通过,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并列人员同时入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放弃或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
准考证号:20160010308、20160010212、20160010515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
准考证号:20160010103、20160010202、20160010207、20160010223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的,不再继续递补。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