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藏自治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西藏调查总队简介
2016-01-26来源: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于1979年正式恢复建立,现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机构。国家统计局西藏调查总队于2007年挂牌成立(副厅级),为国家统计局直属派出机构。2010年,升格为国家统计局正厅级派出机构。目前,自治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西藏调查总队按编制设置内设机构共23个,在编人员129人。

自治区统计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全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研究制订全区统计工作规章制度、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和综合协调全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搜集、整理、提供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和全国及外省区经济社会发展情报;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科学预测和统计监督,向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国家统计局西藏调查总队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承担地方政府委托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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