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面向区外公开考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何斌同志符合《公告》规定的各项条件,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从2016年1月19日至1月27日(不含双休日、节假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拟聘人员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原则上应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我们将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监督举报电话:0831-2327620
通讯地址(邮编):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44000)
特此公示。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19日
附件:翠屏区2015年面向区外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详情请参考:http://www.ybrc.gov.cn/exam/20803/5850_1.html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学位 | 所学专业 | 准考证号 | 拟聘用单位 | 拟聘用岗位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总成绩 |
1 | 何斌 | 男 | 本科 | 学士 | 园艺 | 31024011603 | 宜宾市翠屏区城市绿化工程处 | 工作人员 | 66.5 | 76.4 | 71.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