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2016年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须知
2016-01-15来源:福州大学网

一、已办好全部离校手续的研究生方可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离校流程和手续请参考论文送审时下载的文件包。

二、学术型博士、学术型硕士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领取方式:

1. 学术型博士、学术型硕士、同等学力硕士由各学院派负责老师到旗山校区行政北楼西313室统一办理相关发放手续。

2. 学生到学院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证书由研究生本人领取,领取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并把办好全部手续的离校通知单上交学院,学院发放完毕应及时将离校通知单统一上交研究生院。

3. 博士研究生的学位需公示三个月后,学位证书才能领取,期间可到研究生院领取复印件。

4. 定向、委托培养、计划外招收的学术型研究生的领取方式:

(1)由本人到旗山校区行政北楼西313室领取。

(2)领取证书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办好全部手续的离校通知单和缴交培养费的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研究生还需携带三方协议备查。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即单证工程硕士、单证法硕、单证MBA)的领取方式:

1. 已缴清费用学生:离校通知单统一上交学院,由各学院派负责老师携带离校通知单到旗山校区行政北楼西315室统一办理相关发放手续。

2. 未缴清费用学生:暂不放发证书。待费用缴清后,由学生本人持离校通知单和缴交培养费的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到旗山校区行政北楼西315室领取。

四、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领取方式参照上述第三条办理。

五、上述各类证书都应由本人亲自领取并签收,若由他人代领,除出示以上提及的证件、材料外,还须出示委托人写的代领委托书和代领人的有效证件,并需将代领人与被代领人身份证复印在一起,附在离校通知单后上交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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