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时间 | 地点 |
报到资格审查 | 2015年1月21日下午14:30-16:30 | 田家炳书院五楼研究生部 |
专业课笔试 | 2015年1月22日上午8:30-10:30 | 南院教室(文科楼423室) |
政治理论复试 | 2015年1月22日上午11:00-12:30 | 南院教室(文科楼423室) |
专业综合面试 | 2015年1月22日下午 | 各院系 |
注意事项:
1、复试科目及内容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复试科目为专业课、政治理论(特岗教师不参加政治理论考试)、专业综合面试。专业课和政治理论复试以笔试方式进行,专业综合面试以综合考核方式进行。
2、考生于2015年 1 月 21 日下午到我校研究生部报到,由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查、安排复试等工作;
3、报到时,考生需提供以下资料,由研究生部进行审查。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工作证(或工作单位证明);
(2)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两证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和职称证书(两证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表》;
(4)准考证(特岗教师不提供);
(5)特岗教师还需提供近3年年度考核表、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
4、政治理论和专业课复试成绩均在60分以上(含60分),即为合格。
5、复试结束后,经院系审核、报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查合格并经国务院学位办网上录取检查通过后,发出录取通知书。复试期间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或报名考试中有舞弊行为(弄虚作假、替考、考试作弊等)、或政治思想道德情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均视为复审不合格,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