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2016年经济学院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
2016-01-09来源:安徽大学研究生网

为了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改善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根据国家、省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对象

1.硕博连读博士生申请人为本校全日制学术学位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2.申请审核制博士生申请人为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或已获得硕士学位者。

二、选拔条件

1.政治思想与学术道德良好。

2.身心健康。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与培养潜质。

4.硕博连读博士生申请人的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

5.硕博连读博士生申请人应具有经济学或相近学科背景,学业优秀。

6.申请审核制博士生申请人应为“211工程”高校经济类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已发表一篇以上CSSCI或SSCI论文(应为除导师外的第一作者)。

7.硕博连读及申请审核制博士生实行全脱产学习。

三、招生导师及限额

1.招收硕博连读与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须取得当年招生资格。

2.除专项计划外,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只能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

3.招收硕博连读及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占学院当年的博士生招生计划。

四、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安徽大学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或《安徽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交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审核。

2.考核选拔。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考核选拔小组,负责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科研潜能和综合素质、外国语水平等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实施。

考核选拔小组按照一级学科组成,成员包括该学科负责人、博士生招生导师等。

3.公示。经考核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学校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录取的博士生申请材料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宜

1.录取为申请审核制的应届硕士生,须在当年8月3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博士生入学资格。

2.录取为硕博连读的博士研究生,不做硕士学位论文,不授予硕士学位。

录取为硕博连读博士生的,原则上不再批准转回硕士培养。确因特殊原因申请转为硕士培养的,自申请批准之日起,半年后方可公开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硕博连读博士生学位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的要求但符合硕士学位的水平,可申请硕士学位。通过硕士论文答辩后,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

3.招收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博士生的导师,应为博士生提供助研经费。

4.本办法由经济学院负责解释。

安徽大学经济学院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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