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2016年招生简章(河南)
2016-01-08来源:中共河南省委党校

为进一步提高中青年领导干部的素质,培养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的党政领导干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有关条文的精神,中央党校2015年在河南继续招收在职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

经济学(经济管理方向)、法学理论。

二、学制、培养方式和毕业

学制3年(2016年9月—2019年7月)。学习采取集中面授、远程教学和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面授地点在河南省委党校新校区进行。学完规定的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由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颁发毕业证书。

三、招生对象、报考条件和招生方式

招生对象:本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县、处、团级(或相当于县处团级)及以上干部或党校、高校、科研院所、政策法规研究部门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党员干部,大学本科毕业。报考人员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招生采取自愿报名、组织人事部门推荐与统一考试相结合的方式。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2016年3月1日—3月10日,在河南省委党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招生办备有考试复习资料。电话:(0371)69686929 、69685963。网址:http://www.dangxiao.ha.cn,地址:郑开大道与京港澳高速交会处往东1000米路北(外地车辆可从京港澳高速郑州新区出口下站)。

符合报考条件者,报名时须携带下列材料:1. 组织人事、党委(组)等部门以文件形式下发的职务任免通知原件及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关系所在地(单位)出具的党员证明信、5. 如实填写《2016年报考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登记表》(需考生亲笔如实填写,复印无效,暂不贴照片,一式三份,组织人事部门主管领导亲笔签名,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同时填写组织人事部门座机号),现场照像。

注意事项:报名登记表一律要A4纸打印,本人如实填写,特别是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没有的项目填“无”,报考者的职级、文化程度以报名时的情况为准,“组织人事部门意见”一栏要有“符合条件,同意报考”字样,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负责人签名并写明固定电话。报名者必须交验报名需要的全部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或录取资格,已经录取者取消其学籍,并向其所在单位和上级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通报,所有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报名考试费每人120元。

五、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

考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考试地点:河南省委党校新校区。

各科目考试时间、考场地点及其它具体事宜将随准考证另行通知。

序号 招 生 专 业 考 试 科 目
公共科目 专业科目
1 经济学(经济管理) 政治理论 现代管理学
2 法学理论 政治理论 法理学

六、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等全面衡量,按照择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不招收任何类型的免试生。录取通知书于2016年7月发放,届时请关注省委党校网上通知,及时与省委党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自取。

七、培养费和资料费

每生三学年培养费为30000元,教材、资料费1200元。

八、开学日期

2016年9月,具体日期将随录取通知书另行通知。

中共中央党校干部教育学院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研究生部

2016年1月7日

附件: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2016年入学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待更新)

附件:2016年报考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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