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奇台县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选调机关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16-01-07来源:中共奇台县委员会、奇台县人民政府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县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文职中心)计划面向全疆公开选调10名工作人员,从事相关工作,现将奇台县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文职中心)公开选调机关事业编制人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疆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纪律性强,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2.现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至2015年9月1日);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5.有较强的综合文字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从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或禁毒工作者优先;

6.近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名:

试用期未满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或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设定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岗位实践考核、考察、选调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现任职级文件原件及复印;

2.报名地址:奇台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杨雪峰(电话:7211239 13565632808)。

3.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月25日止,以报名材料收到之日为准。

4.通过资格初审的,统一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由我单位通知岗位实践考核时间与地点。

(二)岗位实践考核

应试者直接参与用人单位开展工作,通过3-5天左右的岗位实践,考核应试者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

(三)考察

根据岗位实践考核结果,择优确定考察对象,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组织、公安、人社、纪检等部门对考生进行考察。

(四)选调

综合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中共奇台县委政法委

附件1:奇台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文职中心)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附件2:奇台县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文职中心)事业编制干部选调职位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选调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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