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通知:2011年高考补录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相关规定:
一、本科一律不再补录。
二、专科补录安排在9月下旬进行。
三、已录取考生不得退档换录,即不再具有参加补录的资格
四、补录工作统一由各级招生机构统一组织,考生不得自行到相关院校直接入学参加补录,否则责任自负。
专科补录工作的相关安排:
一、补报对象
1、专科一批补报志愿对象为专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415分,理科382分)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2、专科二批补报志愿对象为专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210分,理科200分)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若有专二批次院校因未完成计划获省批准可在专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分,则线下20分(文科190分,理科180分)内的考生可填报这部分院校(名单9月16日公布)。
3、对口招生高职班补报志愿对象为相应专业类省定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未被录取考生。
4、艺体类专科层次的,专业、文化成绩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
二、志愿填报
符合补报志愿条件的考生补填志愿。于9月18日8:00-18:00内在网上(http://www.dzzkb.cn)补报学校及专业志愿。
三、补录投档
9月20日9:30专一批和对口高职补录学校下载考生电子档案;
9月21日10:00前专一批和对口高职学校上载,结束录取工作。
9月22日9:30专二批补录学校下载考生电子档案;
9月23日10:00前专二批学校上载,结束录取工作。
四、艺体类专科层次补录
艺体类专科层次填报志愿、补录与普通类专业专科填报志愿、补录同期同步进行。专业、文化成绩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亦在9月18日通过网上填报志愿录。对兼报普通类专业志愿的艺体考生,其艺体志愿优先于普通类志愿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