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第二阶段考试和资格审查通知
2015-12-30来源:河北工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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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在职工程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第二阶段考试及资格审查等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 复试资格要求

1、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在职工程硕士招生计划160人。

2、复试分数线

专业领域 复试分数线
计算机技术 GCT成绩>=190分且各单科成绩>=20分,招生限额46人
项目管理 GCT成绩>=190分且各单科成绩>=20分,招生限额42人
其他专业领域 GCT成绩>=180分且各单科成绩>=20分

3、我校不接受外校考生调剂

我校将在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符合第二阶段复试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附件1)。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请务必于2006年1月6日前将考生复试回执单(附件2)发邮件至以下邮箱:yjsb@hebeu.edu.cn

二、资格审查

考生本人于2016年1月16日(星期六)9:00-12:00到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部(主校区A01-309室)报到、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考生本人GCT入学准考证、有效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打印件(申请说明参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2008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学士学位者须提供学位证书在线查询结果打印件(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om.cn/);不能提供出打印件的,应提供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6、GCT考试报名网站下载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及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处加盖公章(两处盖章缺一不可)。

7、考生本人填写的《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1份(附件3)

8、没有进行资格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复试。

三、第二阶段考试

1、考试内容。第二阶段考试包括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专业笔试考试科目按考生报考专业领域所规定的复试科目进行。各专业领域笔试考试科目、参考教材见附件4。

2、考试安排

(1) 专业笔试

时间:2016年1月16日(星期六)15:00-17:00。考试时请携带本人GCT考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地点:按各相关学院通知

(2) 综合面试

时间:2016年1月17日(星期日)9:00 -12:00

2016年1月17日(星期日)15:00-18:00

地点:按各相关学院通知

(3)综合面试成绩小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第二阶段成绩为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之和。第二阶段成绩小于12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录取

学校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1、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GCT成绩+第二阶段成绩×0.5

2、根据招生专业生源数量分布和招生限额,依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时,按GCT成绩进行排序;以上两者均相同时,先按数学再按英语成绩排序)。

3、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4、收到拟录取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学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其它事宜

1、录取结果公布:复试结束后,学校按照国务院学位办要求上传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录取名单预计在3月中旬公布;

2、开学报到时间:拟定于3月下旬;

3、其他未尽事宜,将在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部网站以通知形式发布,请考生近期及时关注。

联系电话:0310-8579071

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yanjs.hebeu.edu.cn/Html/News/News522.html

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部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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