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只认可各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根据所在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艺术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其中江苏籍考生的七门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能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2.对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所在省(区、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各省规定调阅档案,参照考生志愿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按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最后的录取信息以该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3.新生入学后,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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