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入场安检注意事项
2015-12-22来源:长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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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为确保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的安全、平稳、顺利进行,我省将使用金属探测器对所有入场考生进行安全检查,请考生入场时注意以下事项:

1. 安检的目的,一是防止有人将危险、违禁物品带入考场,确保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安全,确保考场安全,确保考试安全;二是防止有人将作弊工具带入考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安检的目标为各类违规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枪支等危险、违禁物品;无线电通讯工具(如:手机、微型电脑、微型耳麦;伪装成计时工具、手镯、项链、皮带扣、纽扣等配饰类或橡皮擦、钱包等形式的无线电发射、接收装置及附件);手镯、项链、纽扣等形式的拍摄、扫描设备;电子储存设备;其他规定以外的物品如自带文具等。

2. 考生应主动配合安检。接受安检前,应按照监考员的指令,主动将携带的违规物品放到考场专设的“考生物品存放处”。安检过程中如有报警声响起,应出示相关物品并进行解释。如因上厕所等特殊情况出考场后返回考场,应再次接受安检。

3. 凡阻扰、拒绝检查,或故意扰乱考场秩序、危害考试安全的,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当科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还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不主动将所携带的违规物品主动放置于“考点物品存放处”,安检时被检查出带有违规物品的,一律按照教育部33号令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当科考试资格;开考后再被检查出携带有违规物品的,一律按作弊处理,取消当次各科考试资格,下一年度不准报考。

入场安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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