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哈尔滨市市直行政机关及参照管理事业单位遴选(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5-12-11来源: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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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拓宽基层公务员的上行通道,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市直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52名。具体遴选职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哈尔滨市市直行政机关及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遴选计划》)。《遴选计划》详见以下网站:

(一)哈尔滨市公务员遴选网站

(http://2015lx.ibaoming.net)

(二)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rblss.gov.cn)

(三)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harbin.gov.cn)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遴选范围为黑龙江省各市(地)及以下机关(含中、省直垂直管理系统下属对应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登记且在编在岗的现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人员。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统招硕士和博士学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

5.具有连续2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机关工作经历是指在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的工作经历。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时间不足两年的,以实际在编在岗时间为准;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 符合相关单位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笔试网络报名第一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2.未满考试录用职位最低服务年限的;

3.历次遴选考试中被认定为舞弊等违反遴选纪律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遴选的注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12月 21日09:00至12月 25日16:00登录哈尔滨市公务员遴选网(http://2015lx.ibaoming.net)。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网上进行,由遴选单位及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根据公布的遴选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等资格条件,及时对照片和报名申请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5年 12月25日17:30。报考人员请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争议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仲裁申请。仲裁人员会尽快将仲裁结果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报名期间,考生遇到问题,可按照公布的电话进行咨询。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3.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

4.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三)缴费确认。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应于2015年12月21日09:00至12月26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指定银行、按系统提示进行缴费,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1月12日09:00始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遴选职位的确认。每个遴选职位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5: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遴选单位提出缩减、取消、合并职位或降低开考比例的意见,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限内报考其他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侧重于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以百分计,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16日,具体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必须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参加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确认

笔试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各遴选职位的面试资格人选。笔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必须持有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该职位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视情况依次进行递补。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由遴选单位依据实际情况提出取消、合并或降低开考比例的意见,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谈以百分计,低于60分者,不得录用,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由遴选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组织开展(时间为面试结束第二天),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面试结束后,对考生成绩进行汇总,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面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请关注哈尔滨市公务员遴选网。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人选。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具体参照《黑龙江省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察工作暂行办法》。考察不合格需补充考察人选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考察结束后,各遴选单位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需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为合格人员办理转任手续。

九、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0451-84871692 技术咨询电话: 400-1629-400 18946054039 18946054049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10日

附件: 2015年哈尔滨市市直行政机关及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务员选调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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