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镇雄县2011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办法
2011-08-09来源:镇雄县教育局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1〕14号)、《昭通市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考试公告(一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县2011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特制定此办法。

一、面试对象

按《昭通市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考试公告(一号)》要求,报名参加镇雄县2011年特岗教师招聘,通过笔试初选进入面试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地点和报到要求

1.面试时间:2011年8月9日至8月10日。

2.面试地点:镇雄县幼儿园。

3.报到要求:考生在所报学科面试的前1天到镇雄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到。报到时需提供以下证件:笔试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薄)、教师资格证(往届本科生出示)、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普通话等级证(二级乙等以上);应届毕业生已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出具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面试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2.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

3.专家与考生有血亲关系的,专家应提出回避;考生与专家有厉害冲突的,考生可以提出回避要求,经调查属实的,专家应当回避。

4.统一同学科课题,客观评价考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确定面试形式。

5.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

四、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方式为说课。面试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生笔试、面试后的总成绩出现相同,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的高分考生进入体检。

1.面试教材

(1)小学语文、数学学科面试教材,选自九年义务教育教材,语文苏教版、数学人教版。

(2)初级中学各学科面试教材,选自九年义务教育(七至九年级)教材,语文苏教版、音乐湖南文艺版、美术浙美版、信息技术云教版、体育云南晨光版,其余学科人教版。

2.面试课题

各学段各学科均设5个面试课题,课题由专家组封闭制作。考生按报考学科进行面试。备课前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第1号考生抽签确定一个课题,所抽课题供本学科全体考生用。

3.学科面试分组

(1)根据招聘岗位设置情况,设置学科面试组。

(2)每个面试组设2个及以上面试小组的,各面试小组设组长1人、评委6人,记时记分员1人,监督员1人,共9人。每个候考室、备课室各设负责人1人、联络员1人。面试专家从全县优秀教师专家库中随机抽用。

4.考生按报考学科抽签分组和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每个面试组设2个及以上面试小组的,由考生随机抽签决定所在面试小组。所有面试考生备课时间均为90分钟。

5.每个面试组设2个及以上面试小组的,前3号考生由第1小组专家评分,其他小组的专家到场旁听,然后按照前3号考生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考生通过抽签,分组在不同考室面试。

五、面试程序

1.考场设置:面试考场设候考室、备课室、面试室。面试室设主考席、专家评审席、记时记分席、核分监督席。

2.在所报学科面试时间内,考生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面试地点。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需主动将所带参考资料和通讯工具交监督人员保管,待面试完毕后由监督人员退还本人。

3.候考室负责人组织考生抽签分组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发放面试标识代码,填写相关表册。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备课说课。考生面试时只能向工作人员报告代码,不得报告自己的姓名及其他情况。抽签分组和确定的面试顺序由考生现场签字,监督人员独立登记。

4.分科面试时间

(1)8月9日,面试小学数学,初中数学、信息技术、英语、化学、物理、生物。

(2)8月10日,面试小学语文,初中音乐、体育、美术、语文、历史、地理、政治。

5.考生于学科面试的当天上午7∶30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幼儿园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小组;8∶00,抽签确定面试顺序;8∶15,各小组第1号面试考生在候考室当众抽签确定面试题目,组织者当场宣布所抽课题号(不能启封);8∶20,组织各小组第1号考生到备课室验证面试题目密封完好后启封课题,监督人员印制课题及相关教材后提供给考生。8∶30至10∶00,各小组第1号考生在备课室备课,其他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推后10分钟进行;10∶00,各小组第1号考生在面试室面试,其他考生按备课顺序依次推后10分钟进行。

6.一个面试小组面试多个学科的,由该学科第一个面试考生在候考室当众抽签确定面试题目,监督人员陪同该学科第一个面试考生进入备课室后再启封课题印制。

7.考生进入面试室后,组长宣布面试记时开始,考生开始说课。说课时间为10分钟,每超出1分钟扣减应得分1分,到15分钟时,无论考生说课是否结束,记时人员都要提示考生中止说课。考生面试完毕要向面试小组报告“说课完毕”,否则继续计算说课时间。

8.面试小组综合该科前3位考生说课后,按照《说课评分表》要求综合平衡评判前3名考生得分,并逐一向前3名考生公布。从第4名考生开始,待下一名考生说课结束,再公布上一名考生得分。

9.面试小组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所得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成绩需监督人员核实签字后,由面试组长宣布。

10.组长宣布面试成绩后考生退出面试场地。

六、面试机构

(略)

七、面试纪律

1.实行封闭管理,由监督组全程监督、监督组成员相互监督、监督组长对面试工作整体监督。

2.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抽签、备课、面试,逾时10分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进入候考室后,必须服从面试考场安排,遵守考场纪律,不得高声喧哗。进卫生间者,需有监督人员陪同。

3.考生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取消面试资格;已参与面试者,面试成绩以0分计。

(1)进入候考室后,未主动将通讯工具交监督人员保管。

(2)带书籍、参考资料等进入备课室。

(3)除在备课室封闭制作的教案或说课稿外,将其他书籍或参考资料等带入面试室。

(4)面试中以各种方式泄漏有关本人身份及社会关系的相关信息。

(5)其他弄虚作假,违反面试纪律的行为。

4.考生违反面试纪律情节特别严重的,除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以“0”分计外,2年内不准参加我县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

5.全体面试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密切合作,严格工作程序,严肃组织纪律。严禁面试工作人员(含监督人员,下同)个人进入保密室、面试室(专家进入面试室后离开面试室前)、备课室等重要场所;专家或考生进入面试场地后,严禁专家、考生、面试工作人员在面试场地以任何方式单独接触。凡是违反以上规定以及在面试工作期间有渎职、失职和其他徇私舞弊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从重从严处理。

八、其它

1.考生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并由面试工作人员逐一引入备课室、面试室,直至退出面试场地。

2.考生面试期间的安全、食宿等自行负责。考生封闭期间的用餐,由监督人员进行统计,后勤组人员帮助联系,费用由考生自理。

3.8月11日至12日,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应聘学科岗位设置数从高到低填写“成绩登记表”,同时公布考生总成绩,上报“成绩登记表”到省、市“特岗”办审批。

4.8月13日至8月底,相关工作流程为:根据省、市“特岗”办审批结果,组织相关考生体检和学历认证——组织体检合格和通过学历认证的考生选岗——收取考生档案——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签订聘用合同。涉及招聘的相关信息,请考生到县教育局宣传橱窗查看,不进行电话通知,并请相互转告。

5.考生选岗前,必须再次交验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薄)、教师资格证(往届本科生出示)、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原件、普通话等级证(二级乙等以上);应届毕业生已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出具教师资格证。考生选岗后,必须提交个人学历档案。不按时交验有关证件、学历档案或有关证件、学历档案交验不齐者,作自动放弃录聘资格处理。交验证件和学历档案的时间另行通知。

6.面试及其他相关工作,若因气候等特殊原因导致组织方不能按规定时间组织进行的,重新规定相关时间并予以公布。

7.本办法由镇雄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镇雄县2011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考生名单

 

镇雄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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