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办法
2015-12-03来源:西北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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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选拔具有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优秀学生,扩大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自主权,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我校博士生入学“申请考核”制试行办法,特制订我院博士生入学“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1、符合我校《西北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学术型硕士学位;

(2)已获得学历教育学术型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3、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英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获得CET_6合格证书;雅思5分以上;托福75分以上;GRE900分以上。其它语种水平参照其评价体系(限我校招生简章本专业规定语种)。专业素养与科研能力突出者,外语成绩要求可适度放宽。

4、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突出,申请者应在所在研究方向以第一作者发表SCI二区论文。

5、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申请人人事档案、组织关系档案材料需要在入学前调入学校。

6、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不在此类招生范围。

二、接收条件

1、接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博士生指导教师治学严谨、作风正派,有高尚的学术道德和良好作风。

2、科研经费充足,承担有在研国家级课题;

3、科研业绩突出,指导的硕士生或博士生取得过突出的科研成果,近三年来以通讯联系人在SCI二区及以上期刊发表有重要研究成果;

4、设置有助研岗位,能给予博士生每月不少于300元补助。

西北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二O一四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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