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師範大學2016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研究生簡章
2015-12-02来源:福建師範大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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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

(一)考生報考資格

1.考生所持身份證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臺灣地區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二)學習方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讀制)兩種。兼讀制僅限招生專業目錄中備注“可招收兼讀制”的專業。

(三)招生報考點

受教育部委托,下列4個報考點負責港澳臺研究生招生宣傳、報名和初試的組織工作。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聯繫人:秦彥超

地址: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5 號,郵政編碼:100081

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68945112

2.廣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聯繫人:曹剛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 號,郵政編碼:510631

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

3.香港: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聯繫人:鄒重華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厦14 樓1404室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4. 澳門: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大學生中心 聯繫人:盧麗萍

地址:澳門荷蘭園大馬路68-B號華昌大厦地下B座

電話:(00853)28563033,圖文傳真:(00853)28563722

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可任選一報考地點,幷在該報考地點安排的考場參加初試。

(四)報名

報名時間: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每天9:00-18:00。

2016年,面向港澳臺地區招收研究生報名工作試行網上報名結合現場確認。所有參加港澳臺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幷進行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繳費。

網上報名的技術服務工作委托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聯繫電話:010-82199588。

現場確認工作由報考點組織進行。

1.網上報名要求:

(1)考生應在規定報名時間登錄“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網址爲http://www.gatzs.com.cn/)”瀏覽報考須知,幷按教育部、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幷上傳電子照片。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

(2)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幷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考生報名時只填報我校的一個專業。

2.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均應按報考點要求進行現場確認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時應提交以下報名材料,考點工作人員應進行認真核對:

①網上報名編號;②身份證件;③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應届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或同等學歷文憑。

(3)考生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和電子照片進行認真核對幷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按報考點要求繳納報考費。

(5)報考點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考生簽字確認後交報考點留存。

(6)考生按報考點要求提交報考材料相關副本。

二、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復試兩個階段。

(一)初試科目設置

碩士生初試科目詳見《福建師範大學2016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碩士研究生專業目錄》;博士生初試科目詳見《福建師範大學2016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博士研究生專業目錄》。

初試均爲筆試。考試時間均爲3小時。

(二)初試地點、時間

初試地點: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初試時間:2016年4月9日至10日。時間以北京時間爲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初試成績由我校通知考生。

(三)復試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專業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創新精神和創新精神及綜合素質等,是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我校在復試前對考生的身份信息、學歷(學位)證書(或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復試工作在2016年5月份開展。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復試的時間、內容、方式、地點由我校根據教育部規定自行確定,幷于2016年4月30日前通知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復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三、錄取

我校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初試和復試成績、導師意見、體檢結果等,綜合審查後擇優確定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于2016年6月由我校統一寄發給考生本人。

四、入學

2016年9月中旬前,新生按《入學須知》要求辦理報到入學手續。新生報到時,由我校進行身體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五、學制和學費

根據就讀專業的不同,我校碩士研究生學制爲2-3年,博士研究生學制爲3年,學習年限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幷參照學校內地研究生相關規定執行。港澳臺研究生應在規定的年限內完成學習任務。

博士研究生的學費爲每生每年10000元。碩士研究生每生學費標準如下:工商管理碩士的學費爲51000元/全程,公共管理碩士和旅游管理碩士的學費爲48000元/全程,其它碩士研究生的學費爲8000元/學年。

港澳臺研究生的住宿費按學校標準另行收取。以上收費均爲人民幣。

六、獎學金

我校按照《財政部 教育部關于印發〈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6〕129號)及《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臺灣學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5〕325號)規定,接受港澳臺地區研究生申請有關獎學金。

港澳臺研究生在學期間與內地(祖國大陸)研究生一樣可參評我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七、畢業與學位授予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

八、違規處理

對在報名、初試、復試、錄取中有違規或作弊行爲的考生,視不同情况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學籍、學歷、學位。

九、聯繫方式

單位代碼:10394

單位名稱:福建師範大學

聯繫部門:福建師範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福建師範大學(旗山校區)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編:350117。

聯繫電話:+86-0591-22867434,傳真:+86-0591-22867447。電子信箱:yzb@fjnu.edu.cn。

聯繫人:劉老師、林老師、張老師。

網址:http://yjsy.f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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