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烈士遗属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优先录用
2011-08-06来源:资阳人事考试网

新华社讯 烈士遗属符合就业条件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人社部门优先提供就业服务。烈士遗属已经就业,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烈士遗属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优先办理证照,烈士遗属在经营期间享受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政策。这是国务院7月28日公布的 《烈士褒扬条例》中明确规定的内容。

《条例》还规定,烈士的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为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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