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西双版纳州公开考录公务员面试工作的通知
2011-08-03来源: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

各位考生:

根据《云南省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及云南省资格复审及后续工作有关事项的安排,结合我州实际,现对2011年西双版纳州公开考录公务员面试及其他工作安排作如下通知。

(一)面试时间

2011年8月10日-12日(上午7:40、下午13:20开始),具体面试时间及分组情况,详见《2011年西双版纳州公开考录公务员面试日程安排表》。

(二)面试地点

西双版纳州委党校(景洪市景亮路28号)。

(三)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限招少数民族岗考生加试我州少数民族基本知识问答和少数民族语言(考生资格复审时自己选择的少数民族语言及地方口音)测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全州统一划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四)面试的程序和要求

1、应试人员须在8月4-5日携带身份证和资格复审确认表原件(不含资格复审后递补人员)到西双版纳州公务员局职位管理和考录科领取《公务员面试通知书》。

2、应试人员必须按照《2011年西双版纳州公开考录公务员面试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到达西双版纳州委党校报告厅报到。请不要误了面试时间和场次,超过规定时间不到场抽签(或抽签结束后才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3、签到、封闭。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监督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按时到达面试地点签到,考生凭《公务员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入场,面试考场实行全封闭管理。

4、宣布面试方法和纪律。在州委党校教学楼前,集中面试考生、考官、考务工作人员,由纪检监督员宣布面试方法和纪律。

5、考官和考生实行“双抽签”,确定考场及该考场面试顺序。

6、进行面试,限招少数民族岗考生加试我州少数民族基本知识问答和少数民族语言测试。

7、面试实行当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考生当场在《成绩通知单》上签字确认制度。

(五)注意事项

1、考生一律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考场,违反规定带入考场的由工作人员收缴,但发生遗失或被更换的,面试组织者不负责赔偿。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等进入面试考场,面试结束时不准带走草稿纸。候考和面试期间,不准与外界有任何联系(包括通电话、传递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在面试过程中应遵守秩序,听从考务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准在室内吸烟,不得喧哗和随意出入。需暂时离开候考室去洗手间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3、应试人员进入面试室只允许报本人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否则将对其最终面试成绩扣减5分。

(六)成绩公布

面试实行当场打分当场公布和考生当场在《成绩通知单》上确认签字制度。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示。

综合成绩 =(包含加分在内的笔试成绩/3)×50%+ 面试成绩(含我州少数民族基本知识和少数民族语言测试成绩)×50%

其中算式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根据《西双版纳州招聘“扶持克木人发展”民族工作队员的公告》规定:“服务期满的人员,经考核合格,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的,面试成绩加1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如果综合成绩并列,则先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一致,再看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胜出。

咨询电话:西双版纳州公务员局 0691-2123744

电子邮箱:xsbn2123744@126.com

附件:《2011年西双版纳州公开考录公务员面试日程安排表》

西双版纳州公务员局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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