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黔南州2011年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交通警察报送加分材料有关事宜的公告
2011-08-03来源:黔南州人力资源网

根据《贵州省2011年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交通警察简章》的有关规定,经州公务员招考办公室研究决定,报考黔南州2011年人民交通警察职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可在网上打印统一格式的《贵州省2011年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交通警察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加分申请表》),如实填写并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加分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加分申请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上交《加分申请表》的同时,须提交《报名表》和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加分申请表》经州公务员招考办审核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一、报送时间: 2011年8月3日至8月5日(工作时间)

二、报考黔南州职位的材料报送地点为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都匀市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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