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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办时间
按照湖北省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安排,2015年下半年我校自考毕业证网上办理工作分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毕业生网上申报时间:11月19日~11月24日;
(二)信息确认时间:11月24日~11月26日。为合理安排确认时间,请各教点在来校确认提前与自考办联系。
(三)信息确认地点:首义校区中南楼605室
(四)信息确认方式:以教学点为单位集体办理确认手续,一般不受理学生个人办理相关事宜。
二、办理范围
符合毕业申报条件的我校助学专业(准考证前四位为“0144”)自学考试考生。
三、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报毕业: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包括毕业考核、实验、实习及技能考核);
(三)课程顶替、课程转考符合规定。
(四)申请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通过网上本科毕业资格认定;
(五)已缴清所有学费;
(六)如有考试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的毕业年限。
四、考生申请毕业所需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两份清晰复印件(正反两面);
(二)PVC卡12位号准考证,准考证遗失的考生须由考籍档案所在地自考办出具贴有相片的准考证遗失证明;
(三)两寸蓝底登记照片两张;
(四)姓名有误的考生,必须以电子档案姓名申请毕业,但必须在申请表的补充说明处说明,同时:
1.属音同字不同的现象,须持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当地公安部门(派出所)出示的曾用名证明,到我校自考办提出更名申请;
2.属更名换姓的现象,原则上不予更改,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更改的,除须持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当地公安部门(派出所)出示的曾用名证明外,还必须具有市级以上更名换姓的公证书原件,到我校自考办提出更名申请。
五、其他事项
考生在网上申报过程中,如遇到疑问,可在11月19日至11月26日的8:30至17:00拨打电话(027-51867658)进行咨询。
附件1.湖北省自学考试毕业生网上申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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