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教师合理流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1-08-02来源:兴义市人民政府网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兴府办发[2007]107号)文件精神,全市2011年教师合理流动竞争上岗工作本着学科配套、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总体要求,在有序合理流动的前提下,继续推行定岗定员竞争上岗与合理流动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合理流动竞争上岗基本原则

1、保稳定、促发展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坚持空编补员、总量控制,流动数小于新补充人员数的原则;

4、坚持学科结构合理、学校定岗和岗位等级管理原则;

5、支持和鼓励教师向农村和边远学校流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

二、合理流动与竞争上岗的范围

1、进入黄草、兴泰、桔山、丰都、下五屯、万峰林、坪东、木贾八个办事处教师合理流动实行竞争上岗(上述范围之间的流动也纳入竞争上岗)。

2、其余乡镇的教师合理流动实行业务考核的方式进行。

3、申请流入沧江、洛万、三江口、雄武四个乡镇的教师不受合理流动指标数的限制。

三、合理流动竞争上岗的资格及条件

1、申请参加合理流动竞争上岗的教师,须在现所在乡镇任教满三年以上(不含见习期),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取得相应等次(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相应学科专业教师资格的。

3、符合拟聘岗位等级职位资格要求的。

四、合理流动与竞争上岗补员岗位数

本次教师合理流动竞争上岗岗位数总数为94名;其余乡镇实行合理流动,流入数总量控制,总数为62名。(详见附表)

五、合理流动与竞争上岗的程序

1、在兴义网站上发布合理流动与竞争上岗方案。

2、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008年、2009年、2010年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各种符合加分条件表彰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聘申请书(申请书上须有所在学校、教育辅导站签署同意参加合理流动竞争上岗意见)。

报名地点:兴义延安路小学(六小)。

3、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参加合理流动竞争上岗人员是否具有参加合理流动竞争上岗的资格。

4、量化考核:对参加合理流动竞争上岗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逐项量化打分。

5、考试:对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学科教学业务考试(主要内容为:本学科专业业务知识)。

对应聘者将业务考试成绩和量化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市教育局根据应聘同一职位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总分并列,考核量化分高者优先,如考核量化仍出现并列,工作年限长的优先,在上述并列情况同时存在时,年龄大的优先),报市教师合理流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配手续。

六、合理流动竞争上岗的时间安排

《兴义市2011年中小学教师合理流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发布时间:2011年8月1日至8月9日。

报名时间:2011年8月10日至8月11日。

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8月12日至8月13日。

考核量化时间:2011年8月14、15日组织对参与竞争上岗、合理流动人员进行量化考核。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1年8月16日。

业务考试时间:2011年8月17日。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公布、公示考试和考核量化分数时间:2011年8月19日至8月21日。

办理批复手续时间:2011年8月22日至8月23日(8月25日前参加合理流动与竞争上岗的全部到达新的工作岗位)。

咨询电话:0859-3223676。

七、考核量化内容及分值

1、年度考核:以2008年、2009年、2010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准,优秀每年3分,合格每年2分。

2、普通话:二甲(含二甲)以上6分,二乙4分。

3、具有相应等级、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2分。

4、奖项的认定和量化计分:

(1)表彰:各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评优评模授予的称号和表彰奖项,其中:国家级7分;省部级5分;州级4分;(县)市级3分;教育局、乡镇2分;学校1分。同类奖项中多次获奖的以最高一次记分。

(2)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教育行政部门参与的各级各类教研教改、竞赛等活动中设立的各类奖项,其中:省部级一等奖9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7分;地州(厅)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县)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在同年度同类奖项中多次获奖的以最高一次记分。

5、其它情况量化加分:

(1)申请参加合理流动的人员工龄满三年后,每在乡镇工作一年加1分;凡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巴结、沧江、洛万、三江口、雄武、仓更6乡镇的村级学校及校点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另加3分(由教育辅导站出具证明,并经站长签字)。

(2)革命烈士子女加2分。

(3)现役军人配偶加2分。

提供考核量化材料的时间从2008年1月起到2011年7月止。

八、聘用待遇及要求

1、通过合理流动竞争上岗的已聘人员,本人自愿接受所聘岗位等级的绩效工资管理(含高职低聘)。

2、应聘者接受聘任后与聘用单位签订不低于三年的服务年限合同,在合同期内个人不得提出调整工作岗位要求。

九、组织领导

为确保2011年教师合理流动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2011年全市教师合理流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王婷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邓启鹏(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市委宣传部部长)

邹锡顺(市人大副主任)

谢春(市政协副主席)

成员:王海虹(市政府国防教育办专职副主任)

张兴贵(市教育局局长)

彭其剑(市人社局局长)

聂建强(市财政局局长)

周秋临(市监察局局长)

王方才(市编办主任)

张刚基(市教育局副局长)

合理流动竞争上岗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市人社局、监察局、编办,涉及到的街道办事处和部分乡镇等单位配合参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由张兴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教育、人社局、编办、监察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抽调,具体负责全市教师合理流动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考核量化和考试两个工作组。考核量化组负责资格审查和考核量化工作及考务工作;考试组负责出题、制卷、评卷等工作(出题、制卷、评卷工作人员临时确定)。

十、工作要求

教师合理流动竞争上岗必须严肃工作纪律,坚持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应聘者如提供的材料失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三年内不准参加合理流动竞争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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